加入日期: | 2022.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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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医保目录十五项编码双码共用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医保目录十五项编码双码共用改造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项医保信息业务编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天台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医保目录十五项编码双码共用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18号)实现医保信息互通互联、数据互认、数据共建共享,服务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各项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公共服务项目符合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本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涉及原系统内核代码优化和改写,存在继承性和难以替代性。且为了节省系统开发成本和费用、以及对医保系统的贯标改造、省、市、本地医保接口改造医保新老编码共用无缝对接的要求,在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前提下进行升级改造,满足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天台县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由杭州雷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平台开发单位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雷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2月09日 至 2022年02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天台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8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天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天台县飞鹤路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