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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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30 |
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0048190407 |
青田县鹤城中路21号危房拆建全过程代建项目
招标序号:青建招 2022第10 号
一、招标条件
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青田县鹤城中路21号危房拆建全过程代建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全过程代建单位,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青田县鹤城中路21号,拆建总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原拆原建,新建的建筑层数为5层。
2.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本体;室外附属及市政配套工程(含场内综合管线迁改、围墙、大门、市政道路、建筑景观照明、绿化、景观、自来水、电力、燃气、三网合一、数字电视等);房间内全装修工程(含装修装饰、软装、家具、电梯、家用电器等);具体建设标准详见《青田县鹤城中路21号危房拆建全过程代建项目建设标准》。
以上建设内容、工程规模最终以相关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全过程代建项目,全过程代建从项目备案开始(除土地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本次的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费用外),全过程代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建设内容办理前期手续;根据企业性质和资质负责勘察、设计(建筑主体的建筑、结构设计工作已由招标人发包,但是费用需要计入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监理单位的发包、实施及管理;工程发包、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直至质量缺陷期结束。
四、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2022年10月1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项目负责人***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议等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除特别标明针对联合体各方的条款外,其它条款中的投标人均指联合体牵头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01月30日起,网址: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其他规定
1、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特别强调,因在疫情期间,各投标人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必须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管理,佩戴好口罩。
九、联系人
招标人:青田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 地 址:青田县景山路75号4楼
联系人***
电 话:15967257957 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