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27 |
---|---|
截止日期: | 2022.03.01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米镇****年污水管道工程 已由 *****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白米镇****年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泰姜行审核[****]**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高鑫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4220125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米镇2021年污水管道工程 已由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白米镇2021年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泰姜行审核[2021]5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高鑫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泰州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白米镇2021年污水管道工程(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白米镇朝阳路 2.2 建设规模:1、破除原有朝阳路路面;2、建设污水管道,主管管长3415米,管径DN500,采用球墨铸铁管;支管管长300米,管径DN400,采用HDPE管;建设圆形污水检查井Φ1500 4座,Φ1250 96座;3、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长800米,宽33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
2.4 付款方式: 设计费支付方式:方案设计优化审查合格后支付总承合同组成中设计费的10%;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设计费的9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年付清,不计利息。施工费(含采购)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含采购,扣除暂列金额)的10%(此节点以签约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为基数);所有路面施工完成后,支付至总承包价组成中施工费(含采购,扣除暂列金额)的60%(支付的计算基数为按审图合格后重新编制后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承包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含采购,扣除暂列金额)的70%(支付的计算基数为按审图合格后重新编制后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价);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当年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专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丙级] (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或者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时间为准 。 (B)设计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设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C)施工业绩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时间为准 。 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时间为准 。 (B)设计业绩要求: 企业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设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C)施工业绩要求: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时间为准 。 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 月 27 日 12 时 0 分 至 2022 年 2 月 8 日 18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1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是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高鑫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经济开发区上海路1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0523-88127028 代理机构:泰州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姜堰大道16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13852650869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