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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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2.21 |
地 区: | 宜昌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鸣***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栖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湾北侧停车场工程施工进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停车场 小区 |
1、招标条件:
远安县鸣凤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1】46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凰湾北侧停车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远安县鸣凤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凤凰湾北侧停车场工程,占地面积约23391.35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停车场内道路、停车位、标线、交通标志、绿化、照明排水工程等。
2.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2.4建设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 275-2018)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4.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3.6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8投标人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
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uanan.gov.cn)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1日下午23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6室(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 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信息发布媒体: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栖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