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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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2.09 |
招标代理: | 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项目概况 ***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九嶷南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 |
关键词: | 垃圾清运车 |
宁远县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1月21日
项目概况
宁远县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南路13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2021】011260
采购代理编号:HNQZ-NY-JZ20211226
2.项目名称:宁远县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宁远县挂桶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40辆 |
6.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询价采购。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要求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备注:以上所提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08月~2022年1月。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每天上午9至12时,下午15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南路134号
3.方式:请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购买询价文件。通过邮寄方式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4.售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九嶷南路134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购买询价文件、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外省市(除湖南省永州市以外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应实时关注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入永相关防疫要求,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七、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远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