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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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2.22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年**区内河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及公共接收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区内河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及公共接收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区**路***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 **日**点**分(**时间)前递交 |
2022年姜堰区内河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及公共接收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姜堰区内河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及公共接收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杭州路33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2月 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2年姜堰区内河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及公共接收点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130万元
3、最高限价:130万元
4、釆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杭州路332号)。
2、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14: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地 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投标人须于 2022 年 1月 28日 17:30 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
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邮件以外的其他方式。
本代理机构将在确认函提交截止时间前,安排专人统一受理(联系电话***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投标确认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领取了贵单位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采购人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疫情期间投标须知:供应商需按照泰州市姜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做好防疫措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做好相应调整,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5)本发包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
(6)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供应商投标(响应)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 项目(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裁决维持原招投标过程和结果的,我单位自愿承担专家裁决费用。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正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5161091903
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