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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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成都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区分局 项目名称:********区分局刑事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由拟定供应商对********区分局的刑事涉案财物提供接收、保管及出库服务。 *.由拟定供应商配备专业场所、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负责涉案财物的管理。 *.由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刑事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由拟定供应商对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的刑事涉案财物提供接收、保管及出库服务。
2.由拟定供应商配备专业场所、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负责涉案财物的管理。
3.由拟定供应商提供预约上门接收涉案财物和涉案车辆维护保养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万元每年,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近年来,我市深化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改革,探索涉案财物管理的开放共治模式,在相关单位的指导下,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众全分公司独立经营的成都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顺利建成。现阶段,中心可承接70万余件涉案财物、1000余辆涉案车辆的保管服务,覆盖省、市专案涉案财物及行政类涉案财物和市本级、主城5区、高新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及新津区公检法部门刑事类涉案财物。
目前能满足采购人涉案财物管理要求的,能提供刑事涉案财物委托保管服务且有专业涉案财物保管场地的,仅有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众全分公司一家,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众全分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人提出意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监督部门: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