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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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20 |
地 区: | 榆林市 |
内 容: | ****年**南集注试验站远程监控室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年**南集注试验站远程监控室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南集注试验站远程监控室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及范围:为进一步提升**南集注试验站远程监控工作效率及数字化办公水平,现将改造升级视频监控室大屏显示 |
项目名称: | 2022年榆林南集注试验站远程监控室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2022年榆林南集注试验站远程监控室升级改造项目。 1.2项目概况及范围:为进一步提升榆林南集注试验站远程监控工作效率及数字化办公水平,现将改造升级视频监控室大屏显示系统及监控室办公环境,特组织本次升级改造项目。项目范围:榆林南集注试验站远程监控室。 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陕西榆林。 1.5资金来源:储气库专项费用 。 1.6计划投资:87.996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7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2-CQ2-F005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项目单位: | 长庆油田第二采气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资质要求:服务商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上资质,或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上资质;同时具有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机构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1年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信用要求: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被列入油田公司或第二采气厂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服务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2.5服务商承诺:有无使用农民工请详细说明,如使用农民工,应当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服务商自行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6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为本企业自有员工证明(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年龄均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若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认可。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响应人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票信息(开票信息需提供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彩色扫描件和付款转账截图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如未按要求提供信息导致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报名资料格式详见谈判公告附件) 3.3报名资料接收邮箱:1005762383@qq.com;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收取方式为网上转账。 3.5项目负责人在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及标书费用到账后,将通过邮箱向谈判响应人发送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 3.6因谈判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购买谈判文件过程中出现任何错误,标书费将不予退还。 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填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2)标书费个人转账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和报名单位名称(“公对公”转账只需标注项目编号)。 (3)领取发票咨询电话:***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其他: | 谈判时间:2021年1月25日9时00分 |
附件 | CQ2-F005公告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