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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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江背镇人民政府的办公楼、住宿楼及公共、会议室、机关活动室、党政领导办公室、机关食堂及相关区域、原职业中学、原水务管理站、原畜牧兽医站等。 ①提供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水电维修、会议茶水接待、房屋维修等服务工作; ②垃圾清运和绿化、苗木修剪养护、补植、砍青服务; ③办公室小规模调整搬运 |
关键词: | 物业服务 政府 |
江背镇人民政府的办公楼、住宿楼及公共、会议室、机关活动室、党政领导办公室、机关食堂及相关区域、原职业中学、原水务管理站、原畜牧兽医站等。
①提供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水电维修、会议茶水接待、房屋维修等服务工作;
②垃圾清运和绿化、苗木修剪养护、补植、砍青服务;
③办公室小规模调整搬运工作和其他室内外维修服务;
④机关食堂每天的餐饮服务,负责机关食堂及相关区域的卫生保洁和餐厅的茶水接待工作。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⑴.服务期三年,2021年5月15日-2024年5月14日(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⑵.服务地点:长沙县江背镇白石西路116号
详见附件
采购人将按季对中标人服务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细则参照采购人最新颁布的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依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服务质量考核文件进行处罚,同时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期间造成采购人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全部直接、间接经济损失。
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⑴付款人:长沙县江背镇人民政府
⑵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每季度付款一次,付款时间为下季度的次月15日前付清。
3.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本章未列明的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