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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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一)本项目****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交通护栏日常维护服务范围是:历经铺街道、白马桥街道、城郊街道、玉潭街道交通护栏的清洗保洁及维护维修,本项目采取保价包干的形式。在合同期内采取全包的方式提供清洗保洁及维护维修服务,由于**护栏或者减少护栏等原因导致的工作量增减,费用均不作调整 |
关键词: | 卫生 |
(一) 本项目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城区交通护栏日常维护服务范围是:历经铺街道、白马桥街道、城郊街道、玉潭街道交通护栏的清洗保洁及维护维修,本项目采取保价包干的形式。在合同期内采取全包的方式提供清洗保洁及维护维修服务,由于新建护栏或者减少护栏等原因导致的工作量增减,费用均不作调整;采购人所提供的护栏里程仅作参考,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风险。合同履行期间,国家政策调整最低收入、社会保险和油料、物料上涨等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清洁的方式实施清洗及维护维修服务,服务管理单位是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三)投标人应考虑项目规模变动的风险。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详见附件
交付地点:按合同约定
交付时间:按合同约定
项目要求
(一)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足够的清洗车辆和相关作业机具,自行解决作业时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并能根据采购人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作业,使用行业标志,工作人员穿着统一行业服装上岗。
(二)对于中心护栏和车道分隔护栏,每日须投入不少于5台护栏清洗车和10名作业人员进行宁乡市交通护栏环卫的清洗作业。由清洗机械车辆完成的工作量须占总工作量的90%以上,对护栏路端机械不及之处,以人工补充洗刷。
(三) 本项目涉及到零星新增护栏及配件,护栏的维修,日常巡查及维护,交通事故导致的护栏损坏的更换及现场清理等。如若出现上述状况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新增、更换或维护维修,及时恢复城市“整洁”面容。
(四)在服务期内,在重大节日、主要活动期间(如“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及采购人有重大工作任务或突击性任务时,中标供应商应及时配合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清洗服务要求。因工作量的增加所产生的服务费包含在服务总价内。
(五)在服务期内,在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中,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交通护栏的临时调整。中标供应商必须文明作业,不得噪音扰民,不得损坏、污染路面和相邻建(构)筑物等公共设施。
(六)中标供应商应负责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劳动管理,服务期内发生劳动纠纷、人员伤亡、车辆财物损失等劳动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一切责任。
(七)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保洁权发包或转包。
(八)如若在清洗过程中发现护栏有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护栏的更换。
(九)中标供应商必须文明作业,不得噪音扰民,不得损坏、污染路面和相邻建(构)筑物等公共设施。
质量要求
承包范围内的清洗作业要求和质量除达到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的质量标准及其它检评标准要求外,还要符合以下作业要求:
(一) 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清洁保洁的护栏,应做到基本无尘,无污迹的清洁水平,无损坏痕迹,并能积极配合、服从采购人和其委托市容环卫监督管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二) 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在清洁期间内发现损坏的护栏及时进行更换,不严重的进行维护维修,并确保护相关货物材料质量合格,如因供应相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引发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实施及考评方法
(一)中标供应商应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提交下月工作计划,经交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中标供应商按照审核后的工作计划实施清洗作业。每次作业时须对现场(清洗前、清洗时、清洗后)进行拍照及拍摄,照片带时间水印,截图必须表明作业时段,同时,拍摄和拍照时应有以当地特定标记物作为参照物。每月视频及照片刻录成光碟,与当月结算资料一并提交给采购人审核存档。
(三)中标供应商当天完成的工作量,应在第二天内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采购人。
(四)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本项目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五)采购人对经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拍照并现场制作考评表,根据存在问题给中标供应商发监管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中标供应商应在限期内实施整改,并将整改后情况书面报采购人。
(六)采购人可运用道路上的视频监控作为日常监管的辅助依据。
七、付款方式
2.1 付款人:宁乡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2 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为准。
2.3、本项目为包价包干项目,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招标文件所列清单内容,均由中标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