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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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年供水管材及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年供水管材及配件采购由*****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公开招标,现对****年供水管材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 |
条 款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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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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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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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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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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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南街52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李老师
电 话:13637923372 023-4378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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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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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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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供水管材及配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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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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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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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27个自来水厂供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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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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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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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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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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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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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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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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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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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管道材料以及招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2)完成该招标项目所涉及的货物供应、现场安装技术支持、质量保修等工作。(3)详见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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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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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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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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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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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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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包括零件、备件、备品)必须是全新料、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货物技术要求及其技术性能。每批次产品应持有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卡、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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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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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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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包括PE管材及管件)。
注:提供批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
3.投标人也可以是管件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除需提供制造企业的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授权单位(制造企业)出具的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合同号签署与履行的法人授权书;注: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公章。
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
4. 代理商企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
注:提供有的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公章,代理商须标明代理品牌,提供与厂家签订的代理合同,原件备查。
(以上所有资料原件须带至评标现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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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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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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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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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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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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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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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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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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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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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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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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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 月 18 日 12 时前向招标人匿名提出书面质疑,过期不再受
理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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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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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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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 月 18 日 17 时前在《鑫发集团》(http://www.dzxfjt.cn/)上工作动态中公布答疑补遗等资料,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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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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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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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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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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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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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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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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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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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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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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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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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9时50分至2022年1月20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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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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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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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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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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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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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 壹仟元整 整(人民币),小写1000.00元整(人民币)。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及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户 名: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大足支行
账 号:0165014210007279
注:本项目保证金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1.认真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要仔细研读招标文件中有关缴纳保证金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时限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
2.严格退款方式和账户。招投标需退还的保证金,原则上直接退回原进账账户。
3.注意分区缴纳的账户。投标保证金严格按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缴纳,每个项目及其分包、分标段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交入。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退还:
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退回到投标人企业原进账账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五、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供水管材及配件采购 保证金(可简写,但不应引起歧义)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财务室出具到账确认表)。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保证金无效。
七、特别约定:凡提供虚假资料或发生串标等违法行为,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因缴款账户信息不全等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付的,由招标人按程序重新审核后予以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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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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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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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招标项目设置投标材料单价最高限价:23351.25元;
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材料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表 附件1)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和对招标文件、技术条件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进行自主报价。
3、货到买方交货地点价。包括货物供应价、运至指定地点的上下车费、各种运杂费、保险以及税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分别列出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含到现场的上下车费、运费、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的单价及合计单价,招标管材以不同规格型号分别报价。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按投标货物的规格报价。
5、报价中应分别列出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含到现场的上下车费)、等所有费用的单价及合计单价,并按招标类型列出所有单价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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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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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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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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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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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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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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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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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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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页加盖公章,按格式规定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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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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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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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并在投保文件封面清楚的标记“正本”、“副本”的字样。
说明:①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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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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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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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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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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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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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资料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并按4.1.2条款规定封装;如未按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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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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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套上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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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供水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在2022年 1 月 20 日 10 时 10 分前不得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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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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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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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招标室(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鑫发集团(昌州小学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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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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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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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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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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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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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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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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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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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6.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
7.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8.当众开标,开启各投标文件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
9.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0. 开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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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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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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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审委员会构成:共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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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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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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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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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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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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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现金均可(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为准;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次日起5日内,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履约担保为银行转账的,中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相应的履约担保金额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户 名: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大足支行
账 号:0165014210007279
备 注:转重庆泽足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供水管材及配件采购 履约保证金。
4.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履约结束,经业主、市级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退还至投标人 “开户许可证”的基本账户上。
5.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次日起5日内,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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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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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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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
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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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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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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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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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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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风险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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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百分之八十五,该中标候选人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低价风险担保;
2.低价风险担保的具体金额:低于最高限价百分之八十五差额部分的3倍金额。
3.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时间: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帐户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缴纳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如五个工作日内未向招标人缴纳低价风险担保,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4.低价风险担保缴纳的形式: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为准。
5.担保责任: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底、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低价风险担保金并解除合同。
6.低价风险担保退还方式: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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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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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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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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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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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每次实际供货量付款,到货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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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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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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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标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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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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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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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在合同供货期内,乙方向甲方供货,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同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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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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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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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自行编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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