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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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一、采购人:中共***委宣传部 二、采购内容:高速路段公益宣传广告位租赁(租期:*年) 三、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省***分公司、**新永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永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艺点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元(大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一、采购人:中共大竹县委宣传部
二、采购内容:高速路段公益宣传广告位租赁(租期:3年)
三、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大竹县分公司、四川新永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达州市永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大竹县艺点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192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贰万元整)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说明:为了扩大宣传效果,充分利用高速路段广告位具有人流量大、视角宽广、广告影响力大等特点,将属高速路段的8个广告位列入到近三年内广告宣传点,此8个广告位是经过多方比较,反复论证确定的点位。8个广告位归属特定的4个供应商:即K1361+250下行包茂高速达渝段金刚大桥、K1393+30下行南大梁立交(红花湾枢纽)广告位归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大竹县分公司为第一包;杨家高速公路出口天桥、红花湾至月华第一个天桥广告位归属四川新永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第二包;达陕高速魏兴立交段、达渝高速石河段、南渝高速南大梁立交段广告位归属达州市永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第三包;重庆到大竹出站口和达州到大竹出站口之间车行桥广告位归属大竹县艺点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为第四包。由于前述四个包分别归属特定供应商,而本次采购项目是具有特殊性的公共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故申请该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