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1.14招标公告 >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二期(公安战训基地)厨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网上询比公告(询价号:2742226248794113)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二期(公安战训基地)厨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网上询比公告(询价号:2742226248794113)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1.14 标签: 重庆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2.01.14
截止日期:2022.01.19
招标代理: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代理机构)受*****局***分局(采购人)委托对*****局***分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二期(**战训基地)厨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 在线一次性报价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采购人)委托对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二期(公安战训基地)厨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与 在线一次性报价 。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04,918.0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04,918.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定制货物
需求描述: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二期(公安战训基地)厨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
¥404,918.00 1(项) ¥404,918.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2-01-19 17:00:00(北京)
四、保证金
请在报价开始前向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7,900.00元整。
开户行: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
账户名: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39 1115 7910 901
注:请按要求向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询比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询比完成报名和报价。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方式:

1、具备验收条件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验收申请表。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交货期内提交验收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视为不合格。

2、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原厂真货证明、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基本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合同)规定要求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在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产品在交货完成并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委托相应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以其鉴定结果为准,若为合格产品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为不合格产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货物验收报告书。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制造商书面意见。

9、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三)验收方式:

1、具备验收条件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填写验收申请表。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交货期内提交验收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视为不合格。

2、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原厂真货证明、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基本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文件(合同)规定要求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在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5、产品在交货完成并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委托相应的省级以上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以其鉴定结果为准,若为合格产品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为不合格产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货物验收报告书。

8、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制造商书面意见。

9、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供应商应明确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一年免费质保期(若供应商有更优惠的免费质保期,请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应答)。

(二)产品质保范围

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

(三)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现场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4)其他服务要求

4.1、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向采购人免费提供配件和上门维修服务,同时参照产品包装内生产厂商保修承诺,且以对采购人最优承诺为准。

4.2、供应商或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服务机构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为该项目配备的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且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或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服务机构为相应证书持有人员缴纳最近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

4.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设计、制造或销售厨房设备。(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质保期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保修期外的硬件维护只收硬件成本费,不收取劳务费。

(五)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

(六)售后服务标准

1、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3、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五)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涉及的产品费用、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质量检测费、税费、培训费、人工费等完成采购人指定服务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六)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自领取或应当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账号:8111 2010 1240 0472 823;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渝中支行)汇入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汇入履约保证金2个工作日后,需持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要求采购人开据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并加盖采购人公章);

2.本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设备到场并验收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经审计单位审计结算完成后,采购人在完善报销手续后10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并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开据的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件和合同复印件向采购人申请无息退还质保金,采购人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如付款时间节点与当年底财政账户关闭时间节点产生冲突,则暂停支付,待财政账户重新开放后进行支付。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注:(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违约责任:

1、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或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5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需方赔偿。

2、若成交供应商违反售后服务条款,每违反一例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九)其他: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比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七、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上询比”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采购组织形式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原则上按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执行。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鼎创
联系电话***
1552008013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
联系人***
房警官
联系电话***
13512350401
报价网址: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ec/login-app/login?for=zcj&subFor=enquiry
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三所一队迁建项目二期(公安战训基地)厨房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 云平台网上询比 挂网版.doc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