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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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9 |
招标业主: | 乐山市中医医院 |
地 区: | 乐山市 |
内 容: | ****年*月**日,经***人民政府批准,***政府将已竣工的区中医医院综合楼(****㎡)、约***亩流转土地和区福利中心重建工程(*****㎡)整体交付我院,作为医院“新区”,将区中医医院打造为我院新区医疗中心、原福利中心打造为新区康养中心,两项目之间的约***亩流转土地打造为国家级中医药文 |
关键词: | 医院 教育 |
2020年9月30日,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沙湾区政府将已竣工的区中医医院综合楼(8500㎡)、约141亩流转土地和区福利中心重建工程(22799㎡)整体交付我院,作为医院“新区”,将区中医医院打造为我院新区医疗中心、原福利中心打造为新区康养中心,两项目之间的约141亩流转土地打造为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全市首个三甲医院领办的公立医、养、康中心。经医院研究,对外公开征集中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合作单位,医院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支持,拟在3年内将该项目打造为国家级中医教育示范基地。
一、项目概况
项目整体规划建设用地位于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占地总面积约141亩,预计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20(陆佰贰拾)万元整,建设周期为3年。基地总体划分为春、夏、秋、冬四个园区均进行道地药材观赏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展览,园区计划种植黄连、姜黄、石斛、佛手、川牛膝、天麻、干姜、泽泻、黄柏、虫白蜡等10余种乐山道地药材,其间搭配枸杞、芍药、金银花等多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药用植物,增加银杏、白蜡、红枫、国槐等具有中医药价值的乔木,实现乔、灌、草结合,体现中医药公园的主题特色,园区设置人物雕塑、文化景墙、地雕等,全方位植入中医文化元素,展示中医药学文化的博大精深,使整体景观环境富有传统医学韵味,最终建成集中药材种植、中医康养、休闲旅游一体化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项目背景
(一)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坐落于大渡河湿地公园畔,毗邻生态骑游小道,环境优美,紧邻市中医医院“康养中心”和“新区医疗中心”,与此形成“两中心一基地”地理格局,打造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休闲五位一体的医、康、养综合服务体,建立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与乐山、峨眉形成“黄金三角”联动发展,打造医康养旅游“半小时经济圈”,具有很好区位资源优势。
(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已列入乐山市政府十四五规划和市政府2021年重点推进项目。按照国家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进机关、进学校的号召,项目建成后,市委宣传部拟将此项目作为全市学校、机关的中医药教育实践基地,进行统一组织参观教育。
(三)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建成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5个、示范项目20个,该项目前期已申报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项目。
三、招商合作要求
(一)招商目标:通过投资人的资金投入和建设,将乐山市中医医院新区141亩流转土地打造为集中药材种植、中医康养、休闲旅游一体化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为投资人独资,出资占比为100%,投资规模不低于人民币620(陆佰贰拾)万元(以第三方审计为准),承建周期不超过三年。
2.为全方位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建设(含新区合作项目设计、教育中心、医疗区、康养区标识标牌设计制作)。
3.为保证其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合作方或建设人要具备国家相关要求的建设资质。招商人将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医院将园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门票和中药材二十年种植收益权、医院“新区”食堂二十年承包经营收益权、便民超市和便民药房二十年承包经营收益权交由合作方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合作单位资格要求:
1. 合作单位法定代表人需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参加本次招商合作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7. 招商合作单位具有中医药种植选址、评估、鉴定等相关专业技术。
四、谈判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2022 年 1月 12 日09:00至 2022 年1月 19 日18:00在乐山市清风街306号(乐山市中医医院东区)30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谈判时间、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清风街306号(乐山市中医医院东区)302办公室,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2年 1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