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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天面雨棚、天桥及DR防辐射等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信息发布日期:2022.01.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防治招标 
加入日期:2022.01.10
截止日期:2022.01.20
招标业主:普宁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招标代理:普宁市正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项目概况 **********天面雨棚、**及DR防辐射等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NZF*********GD 项目名称
关键词: 改造工程 防治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普宁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天面雨棚、天桥及DR防辐射等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NZF202201001GD

项目名称:普宁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天面雨棚、天桥及DR防辐射等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27740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27740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类别:工程类

2、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项目完成限期(含验收合格):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项目完成限期

(含验收合格)

1

普宁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天面雨棚、天桥及DR防辐射等改造工程

1项

712774.0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3、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   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   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   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留存。如相   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0日  至 2022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审查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宁市正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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