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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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3 |
地 区: | 上饶市 |
内 容: | ***汪二镇港沿村新路组停车场建设项目公开摇号随机抽取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汪二镇港沿村新路组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汪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 |
关键词: | 停车场 路 |
铅山县汪二镇港沿村新路组停车场建设项目公开摇号随机抽取公告
一、招标条件
铅山县铅山县汪二镇港沿村新路组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汪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铅山县汪二镇港沿村;
2、划分标段:1个标段;
3、本项目招标金额:399915.7元(要约价);
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方案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摇球时所递交的材料: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技术负责人***
4、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原件或带二维码的电子打印件,以及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带二维码的电子打印件;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本工程开标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限的劳动合同及开标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签到参加开标会;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件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按照饶府厅字〔2019〕1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注:《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签署后归属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此承诺书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若开标时投标文件未提供该部分材料及现场未提供原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8、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3)、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4)、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说明事项
①、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赣建办[2020]3号、赣建招[2020]2号文件精神,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严格执行铅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先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等。
②、同时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①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②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③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如果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
?③、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并严格执行铅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进入公共区域必须先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等。
★注:外县投标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若省市县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的文件要求执行!
④、请所有参与开评标人员如实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见下方附表)并现场提交,方可进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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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测量体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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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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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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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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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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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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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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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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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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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标□评标 |
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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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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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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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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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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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咳嗽、气促情况□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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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近一个月内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是,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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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一个月内是否离开过江西?□否□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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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一个月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是,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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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 所在单位(公章) |
????存在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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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12日。
五、评标办法:随机抽取
(1)报名截止时间后,对所有签到的竞包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予参加摇号活动;
(2)根据竞包人数量将相应数量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由各竞包人按签到顺序摇号,依次摇出的号码球即为各竞包人本次活动的唯一编号;
(3)重新放入号码球,再由建设单位发包工作组摇出一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的竞包人即为中包人;
(4)竞包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在铅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竞包结果无投诉和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在2日内向中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包人需与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合同。
六、开标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2年1月13日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铅山县汪二镇人民政府依法进行招标,投标人应于当日11时00分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铅山县汪二镇人民政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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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铅山县汪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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