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1.10招标公告 > JG2021-14492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站前路93-99号房屋加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第二次)

JG2021-14492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站前路93-99号房屋加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第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1.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1.10
截止日期:2022.01.10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路**-**号房屋加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JG****-*****)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 一、招标公告部分: 条款 原文
关键词: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工程站前路93-99号房屋加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JG2021-14492)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招标公告于2021年12月1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

一、招标公告部分:

条款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第二条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齐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齐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

/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

二、招标文件部分:

***

原文

现文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条

5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2、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地点、密封要求同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的一致)。

3、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递交即可。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转账、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递交方式:(1)如采用现金或者转账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

(2)如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3)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操作。详见:http://ggzy.gz.gov.cn/zxgg/822128.jhtml。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4)对于信用良好的投标人,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状况良好的相关证明(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风险提示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5)为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占用压力,本项目免收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企业的资料(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十一)。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6)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十二)

4、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保证金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6、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递交即可。

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3(5)

参照《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资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表》中的资信部分的内容,提供评审所需要企业资信资料。(施工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库,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

参照《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资信部分)详细审查评分表》中的资信部分的内容,提供评审所需要企业资信资料。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条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所述的规定金额、时间、担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证明材料;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3.4.1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4.2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3.4.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3.4条款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3.4.4 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递交途径。

3.4.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4.6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

3.4.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4.7.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3.4.7.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4.7.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4.7.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4.8投标人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在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3.4.8.1投标人存在3.4条款所列情形且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法兑付的;

3.4.8.2采用非电子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条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标人要求补交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的;

3.4.8.3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条款所列情形的。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3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附表3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七注:

注:1、人数及资质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的需要增加相关人员。

2、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且提供近6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继续聘任的,可以用退休证加返聘证明扫描件代替社保证明。)

注:1、人数及资质等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的需要增加相关人员。

2、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且提供近1个月(2021年11月)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注: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继续聘任的,可以用退休证加返聘证明扫描件代替社保证明。)

 

 

增加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增加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料复印件的条款均调整为提供资料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文件中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日期:2022年1月10日


附件:

附表3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技术部分评分表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企业业绩

8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2017年1月1日起,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4分。

注:类似项目是指房建类加固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的合同文本,如合同文本不能体现加固内容,还需提供图纸关键页,如上述材料不能明确表达项目房建类加固特征关键信息,应补充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的设计业绩只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且质量合格的房建类加固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注: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纪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或扫描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施工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纪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及竣工时间相关特征的,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建设单位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工程实体获奖

9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担设计的房建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 1 分,最多得9分;获省级奖项,每项得 0.5 分,最多得6分;市级(副省级)奖项,每项得 0.25 分,最多得3分。本项累计最多得 9 分。

注: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项”、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设计奖项是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准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设计奖项是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准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同一个项目业绩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能按其获得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获奖业绩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奖业绩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设计团队业绩

8

1、项目负责人***

(1)设计经历在 20 年或以上,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得 2 分,高级工程师(副高)的得 0.5 分,最高得2分。

(2)参与设计的项目获国家级奖项,得 2 分;获省级奖项的,得 1 分;获市级奖项的,得 0.5 分。最多得4分。

(3)2017年1月1日至今,主持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每主持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8分。

注:a、项目负责人***

b、国家级设计奖项是指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项”、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设计奖项是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准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市级设计奖项是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准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市科学技术奖”;

c、类似项目是指房建类加固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项目的合同文本或图纸关键页,如上述材料不能明确表达项目房建类加固特征关键信息和项目负责人***

d、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

***

5

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拥有建筑工程相关的发明专利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

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拥有建筑工程相关的发明专利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社会第三方信用社会评价

6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投标人至今(含最近评审年度)连续获得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

(1)连续年限为20年(含)以上的得6分;

(2)连续年限为15年(含)-20年(不含)的得2分;

(3)连续年限为1年(含)-15年(不含)的得0.5分。

注:“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证书扫描件或网站公示网页相关信息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

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

24

1、设计团队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结构专业负责人***

(2)设计团队其它成员(不含专业负责人***

(3)设计团队其它成员(不含专业负责人***

注:设计团队成员不得为同一人,投标人须提交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全部满足《投标人投入施工管理主要人员要求表》要求的,得12分,有1人不满足要求的,得9分,有2人不满足要求的,得6分,有3人或以上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2分。

3、设计和施工的融合措施(本项最多得5分):

有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本项目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得5分;

无设计和施工融合目标,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本项目针对性的技术服务,得0分;

注:a、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上述人员近1个月(2021年11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b、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

***

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8

1、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并有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达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得8分。

2、无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或没有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达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得0分。

4

安全控制措施

8

1、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有得6分,无得0分;

2、各项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承诺争创省级或以上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得2分;承诺争创市级或以上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得0.5分。其他不得分。

5

质量控制措施

8

1、质量管理水平及保证措施,有得6分,无得0分;

2、质量目标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基础上,承诺争创省级或以上优质工程奖,得2分;承诺争创市级或以上优质工程奖,得0.5分。其他不得分。

6

进度控制措施

8

1、工期及确保工期措施,有得6分,无得0分;

2、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天或以上完工,得2分;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至4天完工,得0.5分。其他不得分。

7

机械设备投入

计划及保证措施

8

1、有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有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得8分。

2、没有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无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得0分。

合计

100

 

 

说明: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施工部分)】:

《投标人投入施工管理主要人员要求表》

在本项目任职

数量

基本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具有2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建筑工程(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建筑工程(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质量负责人***

***

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建筑工程(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造价负责人***

***

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建筑工程(含岩土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上表中的人员不得兼任,投标人须提交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2)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

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格式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本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照本函格式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免于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优惠政策。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开《中小企业声明函》。

4、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提供并盖章即可。

 

格式十三: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满足招标文件中免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提供并盖章即可。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 1+1大厦2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