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要求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房屋产权证明 :
(1)应答人如为房地产开发商,须持有“五证”且所售房屋必须在规划范围内。五证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承诺交付时须具备“两书两表”《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实测面积表》。
(2)应答人如为企业或自然人,需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有),或持有《不动产权证》。且房屋无抵押情况说明(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备查)。
2.3 应答人须出具承诺书,内容为出售房屋产权清晰无纠纷说明(承诺书内容自拟)。
2.4 应答人能够按照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
2.5 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是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行为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产品的投标/应答资格的;
(6)不同投标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应答的情形;
(8)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应答的情形;
(9)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投标/应答资料。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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