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10 |
---|---|
截止日期: | 2022.01.14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龙成原材料采购(矿粉)项目由***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采用低价中选确定龙成原材料采购(矿粉)项目采购供货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比选人:***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龙成原材料采购(矿粉) *、地点:***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指 |
龙成原材料采购(矿粉)项目由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采用低价中选确定龙成原材料采购(矿粉)项目采购供货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龙成原材料采购(矿粉)
3、地点: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指定交货地点。
二、用途:混凝土掺和料
三、比选清单、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产 品 名 称 |
品牌商标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采购量(吨) |
单价(元/吨,含13%税费,一票制) |
到货地点 |
矿粉 |
|
|
S95级 |
吨 |
5000 |
|
九湖镇林下村 |
说明: 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双方每月按甲方实际签收量结算。 2.到场价为含税价格,中选人负责提供矿粉、装车、运输至比选人指定的粉料罐内,并承担经检验合格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人工费、第三方检测、矿粉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等费用及一切风险。 3.中选人的中选价自供货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不得涨价,若遇市场价格下调(以生产厂家提供的正式调价函为基础),中选人必须相应下调价格。 4.中选人供货之日起90个日历日后,矿粉价格以生产厂家提供的正式调价函为基础,涨跌幅度超过(含)3元/吨,双方均有权提出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的要求,收到生产厂家提供的正式调价函起双方应在15天内确定涨幅价格,完成相关手续并协商签订《价格确认书》调整单价。在双方协商未达成共识之前,中选人仍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供货义务,若中选人限供或停供的,由此造成比选人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人承担,并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双方协商不成,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另选其他供应商。 |
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矿粉》标准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如上述标准有修订或标准更新,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政策新文件、地方标准,则按相应的新标准、新要求执行。
其中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项目 |
理化性能要求 |
项目 |
理化性能要求 |
密度/(g/cm3) |
≥2.8 |
三氧化硫(质量分数)/% |
≤4.0 |
比表面积/(m²/kg) |
≥400 |
氯离子(质量分数)/% |
≤0.06 |
活性指数7d/% |
≥70 |
烧失量(质量分数)/% |
≤1.0 |
活性指数28d/% |
≥95 |
不溶物(质量分数)/% |
≤3.0 |
流动度比/% |
≥95 |
玻璃体含量(质量分数)/% |
≥85 |
初凝时间比/% |
≤200 |
放射性 |
IRa≤1.0且Iγ≤1.0 |
含水量(质量分数)/% |
≤1.0 |
|
|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比选申请人:企业。
2、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矿粉供应商(即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下载);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招标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服务过程的完整性,其承诺报价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承诺能够在比选人规定时间内将所需货物运输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6)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
(7)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且检测报告的数据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最高限价:310元/吨(含增值税发票税率13%)
六、合同期限:一年。
七、合同方式:固定单价。
八、评选办法:低价中选
九、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40室 。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 2022 年1月12日17:30。(节假日除外)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月14日9:30至10:0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1月14日10:00。
3、比选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33室 。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小写:¥10000.00元)。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2年1月13日17:30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龙成原材料采购(矿粉)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2 |
龙海市农行九湖支行 |
13620901040004359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二、比选文件的澄清:
1、比选申请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参选人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
2、比选人澄清的方式和时间:以电子邮件***
十三、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 3 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13774751245、15160539978
比选人:漳州市龙成混凝土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