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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2桐梓县花秋至桃林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1.06 标签: 贵州省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1.06
截止日期:2022.01.2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贵州省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花秋至桃林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G******花秋至桃林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遵*发改审批交通〔****〕***号)批准建设,本标段施工图设计已由**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2桐梓县花秋至桃林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G352桐梓县花秋至桃林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遵市发改审批交通〔2020〕146号)批准建设,本标段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52桐梓县花秋至桃林公路改造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黔交审批〔2021〕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境内;

2.2??项目规模:项目起于花秋镇东侧陈香坡G352与县道316交叉处。顺接G352高桥至花秋段,终点位于桐梓与习水两县交界处的杨教大土,与G352习水桃林至大水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16.6km。

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8.5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利用桥梁公路-Ⅱ,其余新改建桥梁为公路-Ⅰ。

本项目施工图预算为23366.10万元。

2.3??计划工期:建设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图纸所示,完成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号

包含公路及里程

招标主要内容

ZY-01

里程桩号:K0+000-K4+750

根据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图纸所示,完成本项目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ZY-02

里程桩号:K4+750-K16+600

根据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图纸所示,完成本项目标段范围内的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允许购买招标文件合同段数遵从下表规定:

标段数量

AA

A

B

C

2

2(2)

2(1)

1(1)

1(1)

上表所列数字表示可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括号数字表示可中标标段数量

3.4??信用评价的引用依据《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确定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以上等级的投标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7.投诉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贵州省公路局不予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

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地 址:***

邮政编码:56300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550003

联 系 人***

电 话:***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ZY-01、ZY-02)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ZY-01、ZY-02)

财 务 要 求

(1)2020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ZY-01、ZY-02)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依据《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确定的最新年度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应为C级及以上。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公路局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含8年)或以上年限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含8年)或以上年限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安全负责人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含8年)或以上年限公路工程施工工作经验,具有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适用于(ZY-01、ZY-0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依据《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确定的最新年度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高的优先。

(5)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最终排名均为第一,且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非AA时候,则优先推荐其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排名,并取消另外一个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剩余中标候选人名次依次前提。(信用评价结果为AA单位最多可中标两个标段)。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2)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8)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8分

主要人员:25分

单位业绩:10分

技术能力:12分

履约信誉:12分

信用评价:3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综合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数量为最大数量(且开启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不因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增加开启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若前3名范围内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数量大于范围内所剩名额时,以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优先,若信用评价等级相同,以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评审分值高的优先,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评审分值也相同时,以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高的优先。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①

评分标准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38 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10分

根据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及与本项目的匹配性进行评价,得6~1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10分

根据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得6~10分。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体系及目标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制订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体系及目标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保证性进行评价,得6~10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8分

根据对项目风险识别完整性,应急预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价,得4.8~8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15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2)每提供1个已完成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任职经历的,加3分,最多加6分。

注: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改扩建项目。②项目完成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2)每提供1个已完成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改扩建项目。②项目完成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

***

单位业绩

10分

投标人单位业绩

(1)近五年(自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独立完成1个合同里程大于等于10km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业绩,得6分。

(2)在满足(1)的基础上,近五年(自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每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里程大于等于10km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注:①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改扩建项目。②项目完成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或完工时间为准。

2.2.2(4)

其他因素

技术

能力

12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2.2.2(5)

履约

信誉

12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

信用评价①


3分


根据投标人的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确定信用得分。

(1)信用评价等级

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并优先引用对应专业的信用评价结果:

a.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b.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c.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d.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须符合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2)信用分值

信用评价等级

AA

A

B

C

信用

得分

专业

综合

专业

综合

专业

综合


3

1.5

1.5

0.8

0

-3

-1.5

注:

1)引用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贵州省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专业”评价计分;

2)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贵州省公路局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即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专业”评价计分,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3)引用其余信用等级视为“综合”评价计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人员、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第一个信封评分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2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

3.2.5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3个且未超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4项规定数量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5.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安全负责人***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①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②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①招标人应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第八条的规定设置加减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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