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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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为落实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传导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十四五”期间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确定***“十四五”期间自然**保护目标与发展策略,优化全区国土空间要素配置,引导城*可持续发展与建设,特开展《***“十四五”国土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相关标准: *、中共中央 |
关键词: | 规划 |
为落实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传导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望城区“十四五”期间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确定望城区“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保护目标与发展策略,优化全区国土空间要素配置,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建设,特开展《望城区“十四五”国土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案》。
3、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4、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全省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5、《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6、《望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7、《长沙市“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2021-2025年)》(在编)。
8、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快推进长沙市望城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9、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等。
1、对“十三五”期间重要规划目标指标的落实情况及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系统评估,总结全区“十三五”期间国土空间发展基础和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研判发展形势与挑战,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十四五”时期和到2035年望城区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主要目标。
3、围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体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生态空间格局、农业空间格局、城镇空间格局、特色空间格局等方面的构建目标与路径。
4、明确近期重点发展地区和重大项目,指导年度实施计划编制。
5、提出实施保障机制,提升空间发展规划落地成效。
1、本项目至2022年6月底完成。
2、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3、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第一期技术服务费;在项目通过初步方案专家审查会议后支付合同价30%,项目成果通过望城区规委会议审查后支付合同价30%,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10%。采购人在支付上述款项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发票。
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及相关附件。正式成果须提交纸质装订成果6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磋商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