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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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30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 发布单位: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发布时间: ****-**-** **:**:** 截止时间:****-**-** 统一信息编码:HLJGGG*********** 专业领域:其他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二)项目名称:无线安全综合接入控制 |
统一信息编码:HLJGGG20220104004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二)项目名称:无线安全综合接入控制模块
(三)采购内容:
1.项目简介:
某船用无线安全综合接入控制模块。
2.工作要求
无线安全综合接入控制模块主要功能要求如下:
1) 通信身份认证,为无线数据传输提供数据完整性和真实性保护功能;
2) 对无线子网与内部网络之间,实现网络安全隔离;
3) 支持多种常用协议代理和专用高层协议过滤;
4) 实现基于状态检测和动态过滤的包过滤,对进出设备的数据包可根据协议、地址、端口等进行过滤控制;
5) 安全审计。
该产品需按军品有关要求组织生产并进行军检验收。
具体技术要求线下对接。
二、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的保密资格单位证书,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需对所承担的试验项目保密安全性做出承诺;
4.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原则上报名的项目应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报名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类似设备在军船上的承研、承制经历,实船应用应反映良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投标、配套供货和技术服务中未存在不良记录;
10.单位负责人***
11.本项目仅接受产品直接供货厂家谈判响应,不接受代理商或承包商的谈判响应。
三、资格检查
本项目需在有效截止时间2022年1月30日(含)前完成网上报名或线下报名(传真等方式),并以电话形式与招标人联系,进行技术对接,报名截止后招标方书面通知报名单位在规定时间携带如下证明材料到招标方进行资格检查: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进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4.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证明文件。原则上报名的项目应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记录,无因重大质量事故被上级停止资质且目前尚未恢复的情况的书面声明;
7.原则上应具有类似设备在军船上的承研、承制经历,实船应用应反映良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技术方案评审
招标人将组织对设备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向所有通过资格检查的投标人发放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自行判断是否有能力参与相应项目的竞优工作,若放弃参与,则签署放弃声明;若参与,则签署参与声明,承诺在6个自然日内完成技术方案编制并书面提交招标人。收到通知后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技术方案审查的投标人视做放弃报名。
资格检查意见及技术方案审查意见将由招标人告知投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技术联系***
电话:***
纪检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