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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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4 |
招标代理: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编号: AYH******-**SG *.招标条件 **软件谷洁源云计算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软件谷洁源科技金融城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谷管委备[****]**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性资金:******.*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 |
关键词: | 软件 |
编号: AYH170512-15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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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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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软件谷洁源云计算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软件谷洁源科技金融城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谷管委备[2017]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性资金:16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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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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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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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建筑外立面亮化照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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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雨花台区A7地块,东至邓府路,南至宁双路,西至安德门大街,北至新华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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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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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 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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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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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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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程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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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招标内容:施工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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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软件谷洁源科技金融城项目建筑外立面亮化照明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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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工程规模:灯架:4460套;灯具:4460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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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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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1.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2.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前附表 3.5.1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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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1.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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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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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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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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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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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1-14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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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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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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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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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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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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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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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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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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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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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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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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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 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2、因字数限制,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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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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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235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外立面亮化施工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南京“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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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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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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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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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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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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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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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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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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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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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评审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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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0分。投标报价:10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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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评分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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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分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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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要求按宁建规字[2021]1号第六条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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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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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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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12-31 14:09到 2022-01-14 09:30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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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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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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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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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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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本项目为交易系统市场化试点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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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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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1幢8层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尚工 |
联 系 人:郭工 |
电 话:025-52887736 |
电 话:025-83328519-8042 |
传 真: |
传 真:025-8332851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账 号:320006669018010059251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