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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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4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岔河镇通洋南路污水井维修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HZYJY ****招-***) (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岔河镇通洋南路污水井维修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岔河镇人民政府(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镇级资金,项目出 |
如东县岔河镇通洋南路污水井维修工程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HZYJY 2021招-080)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岔河镇通洋南路污水井维修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镇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造价约2.5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
2.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7其它要求: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于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起。
6.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单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栏内该项目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贰佰元/投标人,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收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14时30分,地点为:如东县岔河镇为民服务中心(银河工业园区星际大酒店2楼西侧)大会议室。
7.2 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于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月14日中午12时00分间,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821365665@qq.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821365665@qq.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人可将投标函图片压缩加密后上传,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满两次的,采购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岔河镇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岔河镇人民政府(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岔河镇 地址:***
联系人:孙海建 联系人***
电话:15851376543 电话:***
10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相关指示精神,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0.1 同一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名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且戴口罩进入开标室,进入岔河镇为民服务中心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体温超过37.3度的一律不得入场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隔离。未按上述要求戴口罩或体温超过37.3度,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2 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登记问询制度,请参与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