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34吨。 2、资金情况:,项目预算金额13.26万元,采购方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验收要求:依据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国家标准GB1886.20-2016验收。 4、供货时间: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2022年1月、具体交货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5、交付地点:采购方所在地(内蒙古呼伦贝尔经济开发区创业大街8号),具体交货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运费由供应商承担,开具发票时实行一票制结算。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合同数量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以买方实际收货数量为准提供增值税(13%)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7、其他要求:(1)根据市场行情,如有原材料价格过高或过低,供方应提前7天将正式调价函发至需方,经需方市场调研确认属实后方可调价。(2)成交人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交货量不足、未按时交货、非不可抗力拖延交货或不予交货,质检存在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我单位所有采购项目3-5年。(3)报价供应商中在相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与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有过合作的供应商。 8、报价要求:平台报价除包含“标的”本身价值外,还应包含税金、装卸、运输、包装、质检、保险等全过程伴随的费用。 9、调价条件:根据市场行情,如有原材料价格过高或过低,供方应提前7天将正式调价函发至需方,经需方市场调研确认属实后方可调价。 10、合同价格:供应商在系统中的报价应为总报价。实行一次性固定单价合同,并按要求填写附件【分项报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