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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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0 |
地 区: | 连云港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工投集团灌西供电所仓储备库物资采购电杆项目; 编号:物资-****(内)***; 项目业主:****工业投资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工业投资集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工投集团灌西供电所仓储备库物资采购电杆项目;
编号:物资-2021(内)074;
项目业主: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灌西供电所仓储备库物资采购电杆项目
2.合同服务期(质保期):1年
3.交货期:5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标
5.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5米非预应力混凝土电杆 |
φ190-15-M-G |
根 |
117 |
|
2 |
底盘 |
DP-6 |
块 |
43 |
|
3 |
卡盘 |
KP-12 |
块 |
43 |
|
4 |
拉盘 |
LP-8 |
块 |
43 |
|
6、最高限价:人民币366910.00元(超出限价视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三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请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为一般规模纳税人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及近三个月连续的(2021年下半年)缴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9-2021年)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单项金额不低于35万元(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且在经营范围内;
6.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自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05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及投标人联系方式***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10日10时00分,逾期发送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以电子邮件***
3、开邮箱时进行摄像,如报价单位需要,提供影像资料。
地址:***
六、公告期限及公告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天。本次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网站上发布
网站地址:***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档扫描件1份。
2.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费凭证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交至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与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浦支行
账号:1122018800010296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账号退回。
3.本项目以投标总价作为评分标准,招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投标人不得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将按无效标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2. 项目负责人***
名 称: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工程分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