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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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20 |
招标代理: |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交通警察支队第五交通警察大队便民服务中心和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交通警察支队第五交通警察大队便民服务中心和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
关键词: | 设计 道路 保险 路 |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五交通警察大队便民服务中心和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唐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唐高行审【2021】9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基础建设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五交通警察大队便民服务中心和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工程地点:本工程基地位于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140.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总建筑面积4463.32平方米。其中单体建筑包括:综合大楼、独立用房、警卫室1、警卫室2、地下消防水池(构筑物)。同时建设室内外管网、机动车停车场、燃气工程、供电工程、厂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场地硬化工程、围墙大门、路灯、监控等。容积率为0.34,建筑密度10.37%,绿地率为35%。 计划工期:总共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32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657.786万元(其中设计费57.736万元,建安工程费2600.05万元)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完成本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和货物采购、施工、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前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电梯除外)及伴随服务和相关的审批事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且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施工负责人***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附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注:联合体投标时仅由牵头人提供)。
3.1.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和公共建筑设计业绩,项目业绩(公共建筑工程)是指:①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②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名单信息库。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资质要求,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31 09:30 至 2022-01-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1-20 14: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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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唐山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
邮编: | 063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齐永利 | 联系人*** | 余得水 |
电话:*** | 0315-2539585 | 电话:*** | 1331557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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