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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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07 |
招标代理: | 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桃李园项目 工程编号 ************** 招标人名称 *****河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五里东**侧、**路东侧 工程规模 规划建设住宅约*****平方米,商业用房约 |
工程名称 |
桃李园项目 |
工程编号 |
321281202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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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兴化市凤城河房地产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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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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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五里东路南侧、张北路东侧 |
工程规模 |
规划建设住宅约84181平方米,商业用房约3240平方米,另建设地下面积约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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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36个月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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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标段数量 |
1 |
申请人可申请的标段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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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 12月 31日 8: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 1 月7 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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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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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发包项目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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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2812021000201 |
桃李园项目营销代理服务项目 |
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及其他服务等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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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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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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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
***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为累计房产销售总额7亿元及以上销售代理服务,或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累计销售业绩达5万平方米及以上。 4、投标单位须在2022年1 月 7 日17:00时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扫描件发至671220727@qq.com; 5、招标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9、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实际销售额以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含装修房及车位购买协议)后并全款到账为准。实际代理佣金=实际销售额*实际中标佣金费率(具体详见营销代理服务合同)。 10、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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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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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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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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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确认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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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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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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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化市凤城河房地产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华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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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牟先生 |
电话 |
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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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