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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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1 |
招标代理: |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宿迁市 |
项目概况
宿豫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jg202112077-1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98万元
(五)最高限价:98万元
(六)主要内容:为更好地指导地方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更大力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最新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宿豫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宿豫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规划编制应符合宿豫区生态环境实际情况,符合宿豫区生态文明相关工作实际需求,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实际支撑。创建服务专业高效,能够提供从规划编制到最终申报创建的全流程服务,并能确保2022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申报创建工作。(详见采购需求第四部分)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宿豫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送审稿,规划评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完成规划报批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宿豫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台账编制。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u201c供应商信用信息u201d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www.creditchina.gov.cn)、u201c中国政府采购u201d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12月31日9:00至2022年01月07日 17:30。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找到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u201c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u201d。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获取。咨询电话:***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
(三)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甲方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四)本项目分一个分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01月11日 09:30: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供应商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豫区人民政府网、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豫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