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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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08 |
招标业主: |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医院就该单位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设备名称:污水处理机 二、设备简要说明: *、污水处理机*台,设备预算价为*万元; *、技术参数 *.*.一次最大配置量:***L; *.*.计量泵:≥**L/H; *.*.计量投加高度:≤* |
关键词: | 医院 |
淮安市新安医院就该单位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设备简要说明:
1、污水处理机1台,设备预算价为2万元;
2、技术参数
2.1.一次最大配置量:400L;
2.2.计量泵:≥50L/H;
2.3.计量投加高度:≤10米;
2.4.液体类型:浮球开关;
2.5.进水控制方式:电动球阀;
2.6.设备使用耗材科通用;
2.7 其他要求:提供厂家质保≥3年,保修期后的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2.8 采购范围包括:上述产品及配套耗材(提供300公斤耗材试用)、附属设施的运输、卸货、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均由中标方负责。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该类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无质量问题记录;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6.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 30万元及以上;
7.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所报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8.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如供应商提供进口产品,需提供相关报关证明材料;
9.需提供代理商产品国家规定应具备的许可证。
四、投标申请人应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企业对销售员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经营、生产两项公章);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交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6.主要用户清单,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可以为其它经销单位销售合同)。
以上材料为一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从2021年12月30日至 2022年1月8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地点:淮安市新安医院门诊楼四楼 总务科办公室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