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5)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