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139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2.4MW分布式光伏工程 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润科合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区(长江水厂、东洲水处理厂、麒麟泵站、货隆泵站、东海新村);
2.1.2建设规模: 2.4MW 。
2.1.3合同估算价:约 960.842948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1)项目负责人***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