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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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0 |
招标代理: |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项目概况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市场监管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LF-2021-W050
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市场监管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44万元
最高限价:144万元
采购需求:智慧市场监管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项目服务和相关设施全部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磋商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需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磋商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自行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信用证明: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的、严重违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详见响应文件-投标人信用证明格式。】
特别提醒:投标人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上提出的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以扫描件形式制作在磋商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单独使用档案袋装好,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
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6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川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4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川区行政综合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现场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两副)。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保证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智慧市场监管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或项目编号,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
3、特别提醒:请各有关单位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按照《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10号)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抚州市临川大道3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临川采购办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