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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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8 |
招标业主: | 灵武市幼儿园 |
招标代理: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附件*招标文件—幼儿园教具(二次)—终稿(*).pdf 项目概况 ******教玩具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电子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
关键词: | 幼儿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R【采】-2021017
项目名称:灵武市幼儿园教玩具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5.318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318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教玩具设施设备采购 |
教玩具设施设备 |
176 |
详细的技术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35318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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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76 |
预算合计: |
3531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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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财规发(2021) 2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未被“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至 2022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电子下载。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01月0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全部资质的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复印件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2期3号楼14层1406-2室),或者发送报名资料到邮箱:408713610@qq.com,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灵武市人民路6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幼儿园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