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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稻谷社会责任储备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2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常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28
截止日期:2022.01.10
地 区:常州市
内 容: *****区稻谷社会责任储备招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区稻谷社会责任储备招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区筑立方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招标公告正文

    

     常州市金坛区稻谷社会责任储备招标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州市金坛区稻谷社会责任储备招标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嘉丰竞磋【2021】008号;

2、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稻谷社会责任储备招标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10元/吨/年,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需求:稻谷社会责任储备计划2000吨,均分为四个标段,即每个标段500吨;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品种要求:社会责任储备的稻谷指粳稻或籼稻,不能是糯稻。

8、质量要求:出糙率在77%及以上、水分在16.5%以内、杂质在2%以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

(3)必须具备相应的粮食检测能力以及2000吨以上的粮食仓储能力。

(4)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且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5)已承担市级、区级储备粮(含成品粮储备)任务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评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 2022年1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3、方式:现场报名

4、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叁份):

(1)报名申请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

注:1)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由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招标文件;

2)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4000元现金

2、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2年1月5日11:00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47580877@qq.com,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

(2)答疑回复时间:2022年1月5日下午17:3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和要求制作,网址: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未按照相关格式和要求制作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疫情防控措施

1、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2、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4、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5、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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