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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镇青龙路南侧地块改造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2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宜兴市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28
截止日期:2022.01.07
招标代理: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宜兴市
内 容:   丁蜀镇青龙**侧地块改造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丁招(****)***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蜀镇青龙**侧地块改造景观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丁蜀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关键词: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丁蜀镇青龙路南侧地块改造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丁招(2021)47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蜀镇青龙路南侧地块改造景观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丁蜀镇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宜兴市丁蜀镇

  2.2设计规模:景观总面积约为18900㎡,包含绿化、市政、停车场、亮化等。

  2.3招标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

  2.5合同估算价:约29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3.2.1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3.2.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3.2.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司招标代理部(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711室),时间为 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4:00至16:00(工作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介绍信(或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非原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不予退还复印件,报名资料首页附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14时3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4、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第4、5项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第1次付款60%(施工图出图后15天内);第2次付款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3由于疫情,对其行程码14天以内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单位按市防疫指挥部要求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供应商须凭以上证明材料进入开标室,并充分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丁蜀镇政府网 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4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丁蜀镇建设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2142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14200

  联系人***

  电话:***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一:评标办法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开标后,若发现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合格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评分。综合评估法评分分值由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分值为60分,同类项目经验:5分,投标报价分值为35分。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打分并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评标总分相同,总评标价低的优先;总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三、技术标具体采用以下评分办法:60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初始方案的现状及特点,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总体思路分析,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优:20~30分、良:10~20分、差:1~10分、无:0分)

  2、投标人对项目特点、难点、重点等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做到分析到位,措施合理:同时对项目的最后实施提出实施意见(优:6~10分、良:3~6分、差:1~3分、无:0分)

  3、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方案造价控制分析的合理性。(优:6~10分、良:3~6分、差:1~3分、无:0分)

  4、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优:6~10分、良:3~6分、差:1~3分、无:0分)

  说明:设计方案不采用暗标评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四、同类项目经验(5分)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有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报价评审按下列步骤进行:35分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

  1、投标人有效评标价比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下浮超过5%(不含5%)时,该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基准价=其余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二)确定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5分,比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0.1分,每下浮1%扣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说明:1、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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