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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山东电建公司宁夏电建张家川50MW风电项目箱式变压器/机组变压器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28 标签: 甘肃省招标 天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28
地 区:天水市
内 容:0046611229
 
招标公告正文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三峡能源张家川二期50MW风电项目
箱式变压器招标文件
 
  
 
 
招 标 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宁夏银川市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1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
七、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2
九、联系方式***
十、监督机构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方法
6.4?评标程序及内容
7.合同授予
8.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
第四章?合同及附件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43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46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三、技术方案
四、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五、售后服务................................................................62
六、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六章?技术规范、图纸.........................................................6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24036-215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张家川二期50MW风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箱式变压器 设备进行公开竞标,招标人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三峡能源张家川二期50MW风电项目
2
建设地点:甘肃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5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6
数量及质量要求:箱式变压器12台,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7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
设备交货时间:2022年4月10日4台,5月10日4台,6月10日4台。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箱式变压器
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招标范围包括:箱式变压器12台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现场开箱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售后服务等,要求到货后投标人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为中国电建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4、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招标谈判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和地点
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0日,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成为会员(附会员注册申报流程),并进行网上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7:00(北京时间)。
4.2购买方式
1、网站注册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注册时须按要求上传公司资料文件(后附会员注册申报流程)。
2、费用支付
已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的会员单位,办理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300元(只提供收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标书费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应以单位名义汇款,报名时上传汇款凭证,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受理,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标书的名称:张家川主变标书费。
标书费收取账户信息:
收款人名称: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农行银川市兴庆支行
账 号:2912500104001515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下午18:00,地点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以邮寄、电报、电传、传真以及电子邮件***
5.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拟定于2022年1月11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必须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
八、注册信息
所有参与投标报名的厂家请在2021年1月11日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注册并申请加入我公司合格供应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750001
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1185332845@qq.com
十、监督机构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监察审计法务部、工会
监督电话:***
 
 
招标人: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名 称: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联系人***
电话:***
***
项目名称
三峡能源张家川二期50MW风电项目
3
建设地点
甘肃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箱式变压器12台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现场开箱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售后服务等,要求到货后投标人派专业人员入驻现场配合调试安装。
7
交货工期
2020年4月10日
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9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生产能力和运输供应能力,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
4、投标人的产品须满足该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条件。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类似工程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三年内参加招谈判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备注: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
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3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
14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
15
分包
不允许
16
偏离
不允许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7.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17.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月11日上午9:00
17.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投标人每次接到澄清回复文件当天确认
17.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投标人每次接到澄清回复文件当天确认
18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9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及公布时间
2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天。
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时必须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
2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
2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 5 年
2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
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6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装订,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27
投标文件份数及封装要求
(请严格按此要求封装)
投标保证金、开标一览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单独封装;
商务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技术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与书面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可编辑WORD或EXCEL格式
备注:以上部分一起封装
28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30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3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五条
3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将按照有关制度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
3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推荐中标不多于3家候选人
35
履约担保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金额10%为履约保证金
3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采购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6)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7)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电力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部分);
(7)工程规范、技术条件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若招标文件中不同章节对同一内容叙述有差异的,性能、参数以技术规范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回复。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2.4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后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招标人将不予解答。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有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项目法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此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保证金
(3)资格审查资料
(4)商务偏差表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供货清单
(3)技术规范响应文件
(4)技术方案
(5)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6)合同设备交货进度
(7)售后服务
(8)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第三部分 竞标报价部分
(1)投标函
(2)报价表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2 报价原则
3.2.2.1 本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报价,鼓励投标人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2.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标段供货范围、招标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价书并自行报价。除合同条件中另有规定外,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及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包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等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4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3 工程量及报价计算
3.2.3.1 工程量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附件等一起使用。招标提供的图纸中所列的工程量仅是提供相关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不一致时,应以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作为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详见第六章。
3.2.3.2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有差异或设计变更等引起工程量增减,丝毫不能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和降低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3.2.3.3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经验和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程量清单项目中人工、材料及机械套班的消耗量,充分考虑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但施工中应有的工艺工序等,结合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自行计算本标段综合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视为此项目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3.2.3.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基准日期)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3.2.3.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必须详细、合理地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本标段投标人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无论投标人填报的本标段投标人采购主要材料分析表(包括规格、型号、数量)是否完善齐全,除招标人采购材料外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需的其它全部材料均由投标人供应,并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3.6 投标报价时,投标人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市场风险系数,均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3.7 投标人应保证其报价是合理的,如工程量清单任何一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招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有权对投标价格偏离过大的项目进行调整。
3.2.3.8 当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调整投标总报价时,如未同时调整投标综合单价,招标人按平均增减幅度考虑。
3.2.4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在合同谈判时,预中标供应商不履行投标承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声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体系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填写在业绩汇总表,业绩的证明材料附在表格后面。
3.5.4 “试验检验”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与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7本次投标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数量及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与纸质版需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可编辑的Word“*.doc”、“*.docx”或Excel“*.xls”、“*.xlsx”。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纸质投标文件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电子版投标文件包装在投标文件正本封包内。
4.1.2纸质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节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
(2)介绍到会领导和招标人代表(单位,职务,姓名);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3)介绍招标分标情况和参加投标的单位情况;
(4)招标人代表讲话;
(5)监督人员(或主持人)宣读招标工作纪律;
(6)主持开标:
A、请参加投标的派代表(至少2名)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有异议请投标人授权代表现场提出。
B、开标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逆序进行开标,即按先到后开,后到先开的原则;
C、介绍开标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姓名;
D、进行开标:按照签到顺序,采用“一对一”的开标方式,开标后投标人均有一次澄清报价。开标过程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E、开标完毕,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同时请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及监督人签字确认。
(7)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为5人及以上单数。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标程序及内容
6.4.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6.4.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要求。
6.4.1.2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及报价组成表有计算或汇总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3)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6.4.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投标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6.4.1.4投标文件澄清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6.4.2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与打分排序。
6.4.3评标结果
6.4.3.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推荐入围供应商,具体的入围供应商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如果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给定的地点和期限日期前往合同谈判或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招标人将授予排序中的下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合同条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不再招标 
开标后投标人少于3家,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可决定重新招标或转为竞争性谈判;当投标人只有1家,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可决定重新招标或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投标或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巡查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监督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员会组建后报审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标期间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接受评标委员会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竞标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竞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竞标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竞标资格的全部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竞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竞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竞标总报价为准,改正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标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竞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竞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竞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竞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竞标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竞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竞标文件要求提供竞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竞标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竞标响应文件未按竞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竞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竞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竞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竞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竞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竞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竞标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竞标总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竞标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竞标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竞标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竞标响应文件澄清
2.1竞标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竞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竞标响应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竞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竞标响应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竞标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竞标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竞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竞标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竞标响应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竞标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竞标响应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竞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竞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竞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竞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2.4功能缺失修正(若有)
根据竞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对竞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若功能缺失或非主要指标(指没有打“*”的)不达标,每一项增加竞标报价的0.5%。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技术部分权重为10%,商务部分权重为40%,评审价格评分权重为50%。竞标响应人的最终综合得分为考虑技术、商务、价格权重后的综合得分。
竞标响应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50%+商务部分得分*40%+技术部分得分*10%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竞标响应文件被“否决竞标”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六、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本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二/三名中标候选人,交招标人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也不对未中标原因进行解释。
 

表1: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0分 权重50%)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评标价
100
一、评标基准价确定:
 以各有效竞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85%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得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
3、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扣0.5分;
4、报价得分最高100分,最低为50分。
备注:本次评标办法为直线插值法。
合计
100
 

表2: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满分100分 权重40%)
序号
评定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指标描述
得分
1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5分)
投标文件格式、对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的响应性、符合性、完整性
5.0
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无差异满分,有差异根据情况适当扣分,以1分为级差,最低得2分
 
2
商务方面的能力(20分)
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
企业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1亿元,得10分;注册资本金小于1亿元,得5分。
 
财务状况
5.0
提供了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完整、流动资金充足者得5分,最低得0分。
 
资信证明
5.0
AAA级得5分;AA级或出具资信证明但未评级的得3分;其他得0分。
 
3
已生产同等规模货物的业绩(20分)
 
20.0
根据投标人类似本项目条件的生产或供货业绩进行评议,业绩最多者得满分,以1分为级差,最低得10分。
 
4
管理水平、 技术力量、物资配备
(30分)
 
30.0
技术力量雄厚,投标人自行生产提供的产品,物资和人员配备合理,通过技术质量认证,得20-30分。
 
技术力量一般,投标人自行生产提供的产品,物资和人员配备较合理,通过技术质量认证,得10-20分。
 
技术力量较弱,物资和人员配备不合理,得0-10分。
 
5
企业的承诺及优惠条件 (15分)
 
15.0
有非常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得10-15分。
 
承诺较差、优惠条件一般,得0-10分。 
 
6
付款条件(10分)
 
10.0
优于招标文件付款条件得10分,满足招标文件付款条件得8分,不满足酌情扣分,以2分为级差。
 
合计得分
1-6项之和
 
商务实际得分
合计得分×40%
 

表3: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100分 权重10%)
序号
评定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指标描述
得分
1
投标人技术资质
 
10.0
最优得满分,以1分为级差,最低2分。
 
2
技术方案
制作方案
10.0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方案合理且最优得满分,根据投标商的差异进行评分,以1分级差,最低得2分。
 
材料、附件的选用
10.0
所使用材料的材质、性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最优得满分,以1分级差,最低得2分。
 
加工制造水平
10.0
对工厂制造装备与能力及加工工艺方案的先进性和成熟性及采用标准、制造工艺的详细工艺流程进行评价,以1分级差,最低得2分。
 
供货范围
10.0
对供货范围、工作进度计划及生产进度(交货进度)进行评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不满足得0分。
 
3
主要材料
 
20.0
对主要材料、附件情况进行评分,最优得20分,以2分为级差,最低得5分。
 
4
试验、检验
 
10.0
主要考核投标人主要材料的试验、检验手段等。最优者得10分;较优者得5-9分;一般者得0-4分。
 
5
技术服务
 
10.0
考核投标人提供技术资料的范围、深度及交付进度。最优者得10分;较优者得8分;一般者得6分。
 
6
供货工期
 
10.0
对供货工期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分,最优者得10分;较优者得8分;一般者得6分。
 
合计得分
1-6项之和
 
技术实际得分
合计得分×10%
 
 
1
 
 
 
合同编号:WZCG-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
(设备名称) 买卖合同
 
 
 
 
 
 
 
买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签约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1
 
 
 
买 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卖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买方通过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采购机构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方与供应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项目  招标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2.货物及数量
2.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  的  设备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2 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万元)
合价(万元)
备注
1
 
 
 
 
 
 
 
2
 
 
 
 
 
 
 
合计
 
 
 
 
 
 
2.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2.4 本次供货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招标人为达到指定地点当地电网公司要求新增设备费用风险,本设备报价为固定总价,不因设备、材料增加而调整价格,具体设备详见技术规范。
2.5 第 2.2 款附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货物需用量,最终以甲方、乙方、工程监理、工程业主(如有)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及甲方通知数量发货。
2.6本次供货范围若含预制舱设备,对于接口详细说明:站内预制舱模块的外接口,中标人负责按照国内标准件的外接口配置;站内各预制舱模块之间的安装、接线由安装单位负责。升压站基础预埋件由土建施工单位制作安装,安装单位进行指导确认;升压站电缆支架及电缆敷设由设备安装单位制作安装;主接地网由土建施工单位安装,设备接地由安装单位与主网接地相连(包括明敷接地)。
 
3.质量要求
3.1 本合同项下的供应设备均应符合中国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最新标准。
3.2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图纸的要求,二次设计后的图纸及供货数量需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安排生产。
3.3 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4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技术的要求,同时设备须满足当地电网并网最新要求,满足当地电网电站并网服务指南中要求的所有设备技术参数;提供指南中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配合完成并网及验收相关工作(不仅限于技术协议书内要求范围)。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的货物均应为完整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的、可靠的,功能符合该货物的要求,保证均为原厂产品。乙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3.5中标通知书确认后5天内提供设备技术协议、技术资料、图纸。
3.6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和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3.7乙方完全响应开标澄清中要求。
4.质量保证期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业主竣工验收并移交之日(以工程业主颁发移交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2年。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
4.2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后 2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3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4.4 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有偿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
4.5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及甲方向业主、监理报验的材质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5.价格
5.1 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
5.2 本合同货物单价固定,具体单价细目详见合同附表 。
5.3 合同总金额:总价 元(大写:  )不含税总价 元,税费(13%增值税) 元。
上述合同总金额是依据甲方在 5.2 款附表中明确的数量计算得出的总价。
5.4 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局限于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等由竞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5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局限于(预制舱)设备及舱体内配套视频监控和火灾报警系统、照明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同时卖方负责完成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采购、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工厂模块化集成、出厂验收、包装、场外运输(设备生产地至安装现场)及运输保险、(舱内)设备及附属设备安装、内部接线、配合调试(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系统整体调试)、配合消防验收、配合电网验收、培训、保修、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风险等一切费用。
如需专项报审和送检,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报审和验收通过。还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
5.5合同价格只有甲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6支付(以银行电子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融信通方式支付)按实际到货进度分批次支付。
6.1乙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2付款比例:
6.2.1预付款:合同生效日期起3日内,乙方提交银行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的期限自开具之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收到履约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支付总价款的 %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按照合同价款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2到货款:乙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材料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0%)提供给甲方,甲方在设备质量检验合格后(以现场提供依据为准),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总价 %的货款。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上述材料及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6.2.3 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并网/全容量/竣工验收试运行2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甲方在一个月内 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 %的货款。
6.2.4 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1)质保期满 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缺陷责任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用或违约金等)。
(2)或乙方提供给甲方合同总价10%的 年质保期银行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后(格式见附件2),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货款。
6.3若遇业主工程款支付延迟,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顺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货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延期利息。
7供货时间
7.1 乙方应 年 月 日到场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全部运至工程现场指定位置/基础就位。
7.2 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8交货地点 
8.1 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工具将货物送货至 项目安装现场或甲方指定点。甲方派员与乙方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尚未开箱的清点箱件数),由甲方收货员签署暂收货物数收条(此收条不作为验收、结算依据)后,由乙方填署《工程物资采购供应验收合格清单》(附件)并提供随件(机)质量证明、技术说明等文件,在商定的时间内,由甲方、乙方(如有工程监理、业主)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四(/双)方人员共同在该表上签署日期及姓名后作为价款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上述材料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到货时还应随带以下产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随机文件表
序号
文件名称
份数
1
货物交接清单
1
2
产品合格证
3
3
交接验收单
1
 
8.2现场交接试验,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逾期交货的合同违约责任。
8.3 交货时甲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甲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9供货方式
9.1 乙方必须配合全部工程的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合同项下货物。根据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存放要求,供货时间可能在工程进行中适当修订,甲方应在计划修订后 2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修订后的计划,以甲方说明的次序方式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供应货物,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供货准备时间。
9.2 除 9.1 款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乙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乙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承担未交付货物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甲方另行采购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3)并收取此部分实际费用的4%的服务费用。
如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9.4 甲方需要货物数量多于上述数量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生产、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9.5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9.6 乙方被认为已经对工地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9.7 乙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配合卸车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9.8 乙方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9.9 乙方装车、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要求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10 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补偿甲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11 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0 双方负责代表
10.1 甲方指定 联系电话***
10.2 乙方指定 联系电话***
10.3 合同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保证双方货款顺利交接。
11 包装 (可视情况选择适用)
11.1 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因产品是现场安装,必须在包装上明确货号(根据不同的设备分别包装,包装物注明规格、型号及使用部位),包装物不回收。
11.2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甲方要求;乙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11.3 乙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采用集装箱或中型包装箱装用的,应在每一包装单位中附一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4 装箱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12 检验
12.1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制造商标准和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
12.2 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合同第3条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如货物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现场交接试验: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工程业主或监理单位)按中国国家最新标准及行业最新标准对货物进行交接验收,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2.4 过程检验: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详见以下第 17 条。
13 监理
13.1 设备监理
13.1.1 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监造单位派出驻厂监造组依照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对本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卖方应配合买方组织的监造及出厂前检验,按驻厂监造组的要求及时、无偿提供合同货物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监造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配合费用。
13.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后15日内(含本数)按照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13.1.3 卖方应为买方的监造和检验提供:
(1)根据本合同货物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10日将货物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3)为买方监造代表提供查阅与合同有关的卖方的技术标准、图纸及文件;
(4)为买方监造代表提供生活方便,费用由买方自理。
13.1.4 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收到买方监造代表的意见后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
13.1.5 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及部件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某些主要合同货物,还应有买方监造代表会签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由卖方供应的主要合同货物出厂时应具备监造代表签署的《设备出厂见证表》。
13.1.6 不论买方监造代表是否参与了监造与检验或者是否签署了监造检验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应尽的义务,也不能代替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后买方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
13.1.7 合同签署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买方拟进行监造的合同货物的生产监造信息定期向专用条款约定的监造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报送。合同货物监造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货物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13.1.8 卖方报送的监造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货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2)监造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
(3)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4)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5)买方驻厂监造代表名单及联系方式***
(6)原材料到货情况;
(7)生产进度计划;
(8)实际生产进度;
(9)出厂交、验货情况;
(10)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14 权利瑕疵担保
14.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除乙方向甲方承担货物总金额10%的违约金外,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4.2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除乙方向甲方承担货物总金额10%的违约金外,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5 保险(选择适用)
15.1乙方应办理货物在运抵项目施工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2 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施工和工程业主使用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要求乙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负责。
16 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16.2 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
16.3 如所供货物为专业性较高的产品,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或工程业主提供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等。
16.4 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16.5 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16.6 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15.7 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7违约
17.1 逾期违约: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
17.1.1支付误期违约金: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按日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30 %。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17.1.2 支付技术服务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通知需提供技术服务时间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违约金比例为:每推迟 1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按日计算;技术服务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 %。并另行承担因推迟技术服务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17.1.3解除合同:在甲方确认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或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或迟延交货超过30日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经在途运输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运回,甲方不再接收,甲方已经接收的货物,甲方可以选择退货给乙方,乙方承担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及承担因此造成的误工费、退运费。
17.2 质量违约: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达标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合同金额(含增值税)10%的违约金索赔/退货,由此产生的检验费、误工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17.3发票违约: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乙方提供的发票经税务部门检查为假发票,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真实符合要求的发票并为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税收损失。
18 缺陷索赔
18.1 如甲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甲方可以据此向乙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2 乙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对甲方在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缺陷提出的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8.2.1 乙方同意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甲方。乙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甲方的索赔等。
18.2.2 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2.3 更换有缺陷的部分货物、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8.3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8 日内乙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8.4 在设备24小时带电满负荷运行质保期内,设备元器件损毁或损坏,乙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则按甲方实际采购成本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19 合同变更
19.1 甲方在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以前,可以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或者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变更为基础,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9.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甲方评价,甲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20 项目停缓建(建议根据特殊项目增加,请审核)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
20.1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立即暂停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20.2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0.3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解除合同。卖方收到该通知后,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20.4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方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20.5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收益。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7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21 不可抗力
2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2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10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2 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由银川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3 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和保密
23.1 除了乙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内。
23.2 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22.1 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除合同本身以外,第 22.1 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的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
24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4 其他约定事项:
24.1 特别约定事项: 无
24.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4.3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4.4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24.5 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买 方
卖 方
名 称: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名 称:
 
电 话:***
***
电 话:***
***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南苑康晨4-1号办公楼
地  址:
 
开户行:
农行银川兴庆支行
开户行:
 
帐 号:
29101001040012037
帐 号:
 
税 号:
91640000227684750R
税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供货范围
1、供货范围一览表
1.1、110kV电力变压器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厂
产地
 
 
 
 
 
 
 
 
 
 
 
 
 
 
 
 
 
 
1.2、中性点保护装置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厂
产地
 
 
 
 
 
 
 
 
 
 
 
 
 
 
 
 
 
 
 
2、主要外购元器件清单(单套量)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套)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必需的专用工器具及仪器仪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注:应提供专用工器具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4、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卖方提供满足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所需随机备品备件,不限于以下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
总价
备注
 
 
 
 
 
 
 
 
 
 
 
 
 
 
 
 
 
 
 
 
 
 
 
 
 
 
 
 
 
 
 
注:随机备品备件归买方所有,不得等同于质保期内所需备件

附件2: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业务。同时也要求有意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的每一个供应商、制造商、承包商和分包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在申请或响应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邀标,提交投标书时确认始终遵守如下准则。
一、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书、邀标文件、正式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合同文件和协议所涉及国家(地区)适用的反垄断或不正当竞争法。
二、遵守商业道德
严格遵守公平、诚实、正直的商业道德标准开展业务。
1.公平贸易惯例。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进行串通投标、价格歧视、不正当竞争、共谋垄断或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
2.人际关系和沟通。供应商及其代表在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现有或拟议的业务关系中,应避免人际关系、交流沟通中出现以下不道德行为。
不得怂恿、利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现任及前任雇员披露或提供其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的任何商业秘密、专有或其他受限信息,以获得商业利益或使任何第三方受益为目的,影响或损害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现有或拟议商业交易。
不得雇佣、聘用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现任雇员及其子女或亲友,获得其服务或允许其收购供应商的任何所有者权益。不得雇佣、聘用自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离职两年内的前任雇员。
3.贿赂和回扣。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雇员支付、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资产、服务、特权和利益等形式的贿赂及回扣。
4.礼品和款待。供应商及其代表不得给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雇员礼品、小费或提供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和观光旅游活动。符合商业惯例的礼节性小礼品除外,如价值较低的印有供应商logo的办公用品、茶杯等。
三、监督与处罚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上述行为准则,并确保参与或支持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作、合同、协议的所有雇员知晓并遵守本准则,对其行为负责。
2.供应商应定期进行本准则执行情况的内部检查和审计,保留好内部审查记录,并根据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的要求提供这些证据。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通过现场设施检查、问卷调查、审查公开信息或其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考核,以确保符合本行为准则及适用要求。基于考核结果,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保留取消任何潜在的供应商的资格或者终止与违反本行为准则的现有供应商的任何关系的权利,或用于限制供应商从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获得新的商业机会。
3.本准则的实施是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双方的共同责任。供应商应在获悉任何实际或潜在违反本行为准则的行为后及时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纪委报告,并提出纠正和补救计划,配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询问或调查。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纪委邮箱:nxdjjcb@126.com 电话:***
四、签署和提交
本商业道德行为准则确认书必须由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提交投标书时签字确认,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中标,将作为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协议的一部分)。
 
本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在此确认并同意,严格遵守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并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所有雇员、代表在向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书以及履行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时知晓并遵守上述准则。
 
 签署单位:(公章)
授权签署人姓名:
职位: 
日期:
 
 
附件3 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格式)
 履 约 保 函
致受益人:
因保函申请人           与你方签订的         合同(合同编号:/ ),我行已接受保函申请人的请求,愿就保函申请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 (币种)           (大写)。
二、保函为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三、本保证的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行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书面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内,不可撤销地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及索赔通知,该索赔通知应列明索赔金额,并该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上述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公司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公司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
七、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公司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消灭,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公司;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公司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但在本保函有效期届满前未支付完毕的索赔款项,我公司仍继续进行赔付。
九、本保函自我公司负责人***
 
保证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发日期:  年 月日

附件4. 质量保函
质量保函
保函编号:
致:
鉴于******(下称“卖方”)与贵方于 2020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下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卖方需向贵方提交质量保函。
根据保函申请人 ****** 的申请,我行(下称“保证人”)在此向贵方(下称“受益人”)开立不可撤销,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 人民币(币种)(大写)的质量保函(下称“本保函”)。
一、保证人承诺,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且符合本保函约定的,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付款。索赔文件约定如下:
1.经受益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加盖受益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函编号并申明如下事实:
(1)卖方未履行合同约定;
(2)卖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在合同保质期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2.本保函正本原件。
3.为确保索赔文件的真实性,索赔文件须经受益人开户行确认签字、盖章真实、有效并经其于本保函失效前送达至保证人,寄送地址为。
二、保证人的担保责任/担保金额将随着卖方的履约或保证人的赔付而相应递减。
三、受益人将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第三人时需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四、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保函不得转让、质押。
五、本保函一经开立即生效,于 年月日失效。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保证人,但无论是否退回,本保函均自失效日起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保证人对收到的任何索赔请求均不承担付款责任。
六、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保函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各当事人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保证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5. 质量保修责任书
质量保修责任书
买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为保证合同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设备质量保修书。卖方在缺陷责任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设备质量保修责任。
一、设备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双方约定为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
二、缺陷责任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约定缺陷责任期为:本工程自竣工后试验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二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的通知之日后卖方承诺对故障维修人员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赶到现场解决故障。卖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处理,买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卖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或整改。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卖方确保设备的质量,因卖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卖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2、本项目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由买、方双方共同签署。
 
买方: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报价表
六、商务偏差表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三、技术方案
四、工厂检验项目及标准
五、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六、售后服务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开标一览表
工程名称:三峡能源张家川二期50MW风电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投标总报价
质量标准
交货期
质保期
付款方式
备注
1
箱式变压器
人民币 元
(大写)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并承诺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供应的服务投标总价为______   [人民币,大写投标总价],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本投标单价固定不变。
2.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按时交货,为工程提供优质的货物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货物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理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天。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 投标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采用复印件。采用保证金形式附银行凭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
投标人银行账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开户银行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后应附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同类型设备业绩请排列在前面。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应附: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投标人近3年内有无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仲裁、诉讼案件。如无请注明无;如有请按年序例出案(事)由、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结果,并附处罚或仲裁、裁定、调解或判决法律文书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
 
 
 
五、报价表
1、要求
1.1 投标人报价表中的设备分项内容和序号必须与供货范围中分项内容和序号相一致。
1.2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如果单价同数量的乘积与总额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应以标出的总额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格中体现。
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进口部件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设备分项价格表格备注栏中,不能出现“免费”。
1.5 每项国内外购部件以及每项进口部件应含在报价总表中。
1.6 投标人推荐的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价格表(提供至少三个厂家价格),进口部件价格表(按招标人开列的部件报价,但投标人可不限于此),投标人应以该两表中外购部件或进口部件的最高价进入投标总价,并在备注中注明,但最终选择权在招标人。
1.7 投标人为投标设备而投入的前期费用、设计费用、培训费用、为需方提供技术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和技术资料费用等应包含分项报价中。
1.8 投标报价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1.9 报价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日期。
1.10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包括推荐备品备件。推荐备品备件是指供方推荐的满足合同设备从设备投运到第一次大修(包括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
1.11分项报价电子版必须使用可编辑的文档格式,按照规范要求逐项报价(根据经验增加的列在最后);
1.12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但技术规范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等,投标人须承诺报价中已包含。
1.13备注:
1.13.1辅机设备中的主要配套设备必须提供3家以上厂商供业主确认,并单独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报价。
1.13.2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
1
 
 
 
5.1 报价汇总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综合价格(元)
备注
1
箱式变压器
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合计
 
 
 
 
 
备注:
 
备注:
1、报价要求:综合单价里包含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及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质量保证服务。该系统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设备的设计、设计联络、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保险、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场开箱检查、试验、调试并具备移交条件、配合验收等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交货要求: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开具对应金额合规的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0%)提供给甲方,(含纸质版及电子扫描件)。
3、支付:(以银行电子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3.1到货款: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订货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将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等提供给买方,买方在货到现场后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
3.2投运款:合同设备在完成送电试运行2个月后(以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买方在一个月内付给卖方合同总金额30%的货款。
3.3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1)质保期满2年,且工程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设备使用情况评定意见后全部或部分支付(无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导致长时间停运的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2)或乙方提供给甲方合同总价10%的2年质保期银行不可撤销的质量保函后(格式见附件2),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货款。3.6若遇业主工程款支付延迟,则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延期利息。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标准规范,设备技术参数满足当地电网并网要求,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技术协议书中的要求。
5、交货日期:2022年4月10日。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2 分项报价表
5.2.1 分项报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箱变(华式)
容量:4800kVA
含以下设备:
12
 
 
 
 
 
1.1
箱变(华式)
S-4800kVA,(高原型)
3级能耗,ONAN,37±2x2.5%/0.9kV,
Dyn11,Uk=7%
1
 
 
 
 
低压侧电压等级与风机一致,待合同签订时确定,投标人不得改变报价
1.2
35kV电气设备
 
 
 
 
 
 
 
 
1.2.1
35kV断路器
40.5kV户内真空断路器(高原型)630A,31.5kA/4s
1
 
 
 
 
 
1.2.2
35kV隔离开关
40.5kV户内隔离开关(高原型)630A,31.5kA/4s
1
 
 
 
 
 
1.2.3
35kV接地开关
40.5kV户内隔离开关(高原型)630A,31.5kA/4s
1
 
 
 
 
 
1.2.4
35kV电流互感器
100/100/1A,5P30/0.2S
10/10VA
 
 
 
 
 
 
 
1.2.5
ZnO避雷器
YH5WZ-51/134(高原型)
3
 
 
 
 
 
1.2.6
35kV带电显示装置
 
3
 
 
 
 
 
1.3
辅助系统
SG-5kVA,Dyn11
0.9±2X2.5%/0.4kV,
 
 
 
 
 
 
 
1.3.1
辅助变压器
SG-5kVA,Dyn11
0.9±2X2.5%/0.4kV
 
 
 
 
 
 
1.3.2
1kV刀熔开关
NHR-100/3P
1
 
 
 
 
 
1.3.3
0.4kV小型断路器﹑浪涌保护器
 
1
 
 
 
 
 
1.4
1kV电气设备
 
 
 
 
 
 
 
 
1.4.1
1kV风机专用断路器
AC1150V,3P,4000A
50kA,抽屉式
1
 
 
 
 
 
1.4.2
1kV电流互感器
BH-1,4000/1A
6
 
 
 
 
0.2S 5VA 3只
0.5S 10VA 3只
1.4.3
1kV电压互感器
0.2 30VA
3
 
 
 
 
 
1.4.4
1kV风机专用浪涌保护器
0.9kV,150kA,
B+C 级
3
 
 
 
 
 
1.4.5
刀熔开关
NHR-100/3P
2
 
 
 
 
 
1.5
铜母线
 
1
 
 
 
 
 
1.6
箱体
 
1
 
 
 
 
 
2
箱变监控系统
含以下设备:
 
 
 
 
 
 
 
1.2.1
站控层设备
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纵向加密、网络接口附件及连接线缆、屏柜以及各类软件
1
 
 
 
 
组屏安装于110kV升压站内
1.2.2
间隔层设备
箱变智能保护测控一体化装置、通信管理机、纵向加密、环网交换机、光缆终端盒以及尾纤、跳线等连接附件
12
 
 
 
 
每台箱变安装1套
 
 
 
 
 
 
 
 
 
 
3
UPS
1.5kVA,2h
12
 
 
 
 
每台箱变安装1套
 
 
 
5.2.2其他(包含在总价中)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生产厂家
 
1
常规随机备品备件
1
 
 
 
 
2
专用工具及及外购主要材料
1
 
 
 
 
3
技术服务费
1
 
 
 
 
4
包装费
1
 
 
 
 
5
运杂费
1
 
 
 
 
6
保险费
1
 
 
 
 
7
其他
1
 
 
 
 
 
小计
 
 
 
 
 
 
 
5.3必备的备品备件(包含在总价中)
 
序号
设 备 项 目
数 量
单 位
备 注
 
 
 
 
 
 
 
 
 
 
 
 
 
 
 
 
 
 
5.4.1专用工具
序号
名 称
单 位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生产厂家
 
 
 
 
 
 
 
 
 
 
 
 
 
 
 
 
 
 
 
 
 
 
 
 
5.4.2外购主要材料及零部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产地
制造厂
备注
 
 
 
 
 
 
 
 
 
 
 
 
 
 
 
 
 
 
 
 
 
1
 
 
 
六、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条目
页码
招标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条目
页码
招标文件规定
偏差
备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技术规范书响应文件
 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书进行响应、编制。
三、技术方案
投标人应提供与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对应的详细和清晰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数据及图纸等,以便能够与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进行完整和确实的比较。这些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设备的特点,同时对与技术规范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招标人同意,入围后设备的设计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资料和数据进行。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制造及试验能力与条件
 
五.合同设备交货进度
 
1、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至每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间隔。具体时间由投标人填报,且不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迟交货期。
 
最迟交货期
序号
名称
单位
最迟交货期
00001.  
 
 
 
 
投标人应参照以上最迟交货期填写以下表格:
 
1.1 设备交货进度表如下: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设备
 设备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1
 
 
 
 
 
 
 
 
2
 
 
 
 
 
 
 
 
3
 
 
 
 
 
 
 
 
4
 
 
 
 
 
 
 
 
 
1.2 专用工具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设备
 设备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1
 
 
 
 
 
 
 
 
2
 
 
 
 
 
 
 
 
 
 
 
1.3 随机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设备
 设备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1
 
 
 
 
 
 
 
 
2
 
 
 
 
 
 
 
 
 
1.4 推荐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设备
 设备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1
 
 
 
 
 
 
 
 
2
 
 
 
 
 
 
 
 
 
 
1.5 进口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设备
 设备
数量
重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1
 
 
 
 
 
 
 
 
2
 
 
 
 
 
 
 
 
 

六、售后服务
请详细提供设备在质保期及运行期间的服务范围、责任及承诺。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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