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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排水管理处关于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SZYLCG2021-39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2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28
截止日期:2022.01.12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区:无锡市
内 容: 项目概况 ***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滴翠路***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LCG****-** 项目名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12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YLCG2021-39 

    项目名称: 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900000 

    最高限价(元): 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最高限价(元) 合同履约期限 备注
1 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 1 900000 无锡市主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主要就航道断面勘察、资料收集、专家评审、通航环境影响、通航安全分析等各类条件进行分析研究,并出具相关准确且实用性报告 900000 2.服务周期:24日天。
1)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
2)10个工作日内获取批复。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2.服务周期:24日天。
1)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
2)10个工作日内获取批复。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项目负责人***
5)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28日  至 2022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室  

    方式: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各潜在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含电话、电子邮箱***

    售价(元): 捌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12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01月12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 2)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 3)请各报价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报价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排水管理处

地 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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