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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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8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JSZC-******-NTJW-G****-****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NTJW-G****-**** 项目名称:***进口冷链食品集中 |
关键词: | 食品 |
项目概况
JSZC-320682-NTJW-G2021-0122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8日 09时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G2021-0122
项目名称:如皋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2022年度第三方核酸检测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4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本项目预估全年480000个检测点位,检测费最高限价:10元/点位,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根据新冠病毒肺炎防控需要,在疫情流行期间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新冠疫情总体防控策略,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需要进行冷链食品(含外包装、内包装、物体表面)、工作人员(含驻点人员、搬卸工、叉车司机、采样人员、消杀人员等)、工人物表、环境的核酸检测。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但不限定为1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若设立的集中监管仓按照上级要求撤销,服务期限自动截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工信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
2.投标人必须参加省临检中心或者卫健委临检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室间质评活动并且合格。
(四)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至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1月04日 17时00分,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下载
售价:50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8日 09时0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B311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联系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投标报价失误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二)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西路18号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