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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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20 |
招标代理: |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法院安保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高浪东路***号B*栋*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WXDSCG****-**(*) 项目名称:法院安保项目 预 |
项目概况
法院安保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6楼61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20日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SWXDSCG2021-13(2)
项目名称: 法院安保项目
预算金额(元): 3620000
最高限价(元): 36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备注 |
1 | 法院安保项目 | 不限 | 批 | 3620000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阳山人民法庭、洛社人民法庭、前洲人民法庭门卫、保安服务项目 | 否 | 3620000 | 2年 |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2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注册并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外省保安服务企业须已在无锡市保安主管部门备案);3)、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报价供应商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2021年6-11月的缴费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2月27日 至 2022年01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6楼612室)
方式: 电子文档。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
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元): 800
答疑地点:不统一召开答疑会,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潜在供应商
答疑时间:2022年01月05日 1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20日 13: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开标时间: 2022年01月20日 13:30
开标地点: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
1)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前完成以下程序:
①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供应商代表人数为1人进入开标现场。
②参加无锡市惠山区政府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大厅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加*标注地区),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C,严禁进场并上报所在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
④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工作人员发放的《个人健康申明》,凭签署完毕的《个人健康申明》进行投标(报价)及评审活动。
⑤投标(报价)人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凡参与投标(报价)的相关人员,进场后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服从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座位保持安全距离或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
3)投标(报价)人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