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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瀚海楼和纳海楼部分教室(排椅等)改造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27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27
截止日期:2022.01.19
招标代理: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警察学院瀚海楼和纳海楼部分教室(排椅等)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警察学院瀚海楼和纳海楼部分教室(排椅等)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警察学院瀚海楼和纳海楼部分教室(排椅等)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警察学院瀚海楼和纳海楼部分教室(排椅等)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87635
项目名称:辽宁警察学院瀚海楼和纳海楼部分教室(排椅等)改造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1,000.00
最高限价(元):651,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改善教学环境,满足学院学生教学的需求。

二、采购需求:礼堂椅260人位、前排条桌20人位、地台1组、主席台条桌4张、主席台椅8把、演讲桌1个、前排排椅113人位、中排排椅716人位、后排排椅113人位等

三、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日历日完成。

履约地点:交货地点:辽宁警察学院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金,按期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质保金在正常使用无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返还(无息)。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等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达到E1级及以上国家标准。

六、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产品质保期半年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免费更换(不得维修)有缺陷的产品、部件和材料,直到达到验收指标和性能要求。换货的供货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换货后重新计算质保期,自新货品供货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发生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保修期按行业标准执行,不少于2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电话报修后1小时上门服务、24小时内排除故障服务。提供至少3年24*7全天候售后电话技术支持,提供4小时上门服务,享受人力和备件派遣的最优先派遣,加速解决关键问题。保修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实行售后跟踪服务,保修期内定期回访;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免费为使用方提供必要的现场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满后维修应只收成本费,终身维修。提供终身的免费技术支持。

八、售后服务:

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

售后服务网络:提供24*7全天候售后网络或电话技术支持。

九、履约验收

1.项目完成后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办法进行验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予以解除合同。

2.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3.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代理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日历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1月0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九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按照市政府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锁,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将导致废标。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版(U盘)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各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导致废标。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警察学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 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86962302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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