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
1、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需将本项目预收价款按照预估吨数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等双方交接完成后,最终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如实际结算金额大于预估金额则需买受人补交价款,如实际结算金额小于预估金额则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多余价款。
2、本项目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实际重量以现场过磅单称重为准。
3、本次处置标的切割、运输费用、吊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切割、运输及装车过程中所发生的一起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4、受让方当天切割的标的物当天装运完成,不得剩余,否则转让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本项目拉货期限为15日,每逾期一天向卖方支付伍仟元的保管费用;拉货时间自转受让双方协商进场之日算起,如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以适当延期。
6、本次拟转让的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数据仅作为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该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际数量、质量为准。
7、在标的过磅计量中,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前期所有标的计量都将按照实际重量1.5倍进行计算,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情节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8、受让方报名前须认真阅读附件《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9、在标的交接过程中,转让方虽未发现受让方弄虚作假的方式,但标的最终过磅重量与转让方预估标的重量的偏差超过3%,则转让方按预估重量结算,不进行多退少补;如偏差在3%以内,则按最终过磅数量结算。
10、发现恶意竞价,竞标保证金全部扣除。
11、有关竞标保证金规定:
在报名截止期满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金额150000元竞标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竞标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竞标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虽签署合同但在规定之日内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的。
竞标保证金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2、意向受让方在交纳竞标保证金后,把银行转账凭证的照片或扫描件在保证金管理模块中上传。
竞价规则及费用要求
保证金缴纳方式
线下
保证金金额
150000元
调价方式
按金额
增价幅度
30元
起拍价
2600元
投标人数限制
最少3家企业参与竞价开始前报名人数或开始后投标人数少于此人数或竞价截止后出价人数少于此人数限制则本次竞价无效
平台服务费
无服务费
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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