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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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07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区水务局关于**区河湖管理范围建设监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区河湖管理范围建设监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公共**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WJ-C-** |
项目概况
吴江区河湖管理范围建设监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1-WJ-C-028
项目名称:吴江区河湖管理范围建设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最高限价:线状建设项目,即跨多个板块区划,每条河道最高限价0.8万元;点状建设项目,即同一板块内,每项最高限价1.5万元。
二、采购需求:
(一)吴江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监督检查
1.1 2018年来吴江区区级及以上审批项目开展监管监督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苏州市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利技术规定》、《江苏苏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2018年以来吴江区区级及以上审批项目开展监管监督工作。
(1)协助水主管部门对涉河建设审批申请项目进行数据及资料把关,开展现场踏勘,草拟审查意见;
(2)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1.2检查内容:
(1)涉河建设审批前,报批情况与实际是否一致;
(1)经审批的涉河工程开工前,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2)工程界限位置是否符合批文要求、是否报验;
(3)工程施工中,是否按照许可内容建设;
(4)是否落实保障措施,有关防洪影响补偿工程及措施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是否落实到位;
(5)生产运行中,是否擅自改扩建涉河工程,是否有对水利工程破坏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及管理的行为;
(6)涉河建设是否按批文要求保证活水措施,有无弃土泥浆弃置协议。
(7)许可批文里要求的除上述事项外的其他事项要求。
1.3检查主要程序:
(1)草拟监管交底单,配合甲方组织监管协调会议;
(2)现场检查并查询有关资料;
(3)填写检查情况表,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草拟检查意见,形成事中事后检查台账;
(5)对有限期整改任务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1.4监管要求:
(1)按照《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开展监管。
(2)年度监督检查项目清单由采购单位提供,河道管理范围建设监管每年至少3次。
(3)形成监管台账,并填写事中事后检查表,及时将结果提交。
(4)每季度向采购单位进行书面汇报监管情况。
(5)协助采购单位将检查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1.5成果提交:
(1)项目、监管台账,监督检查表;
(2)监管相关材料,包括现场检查照片、整改意见等。
(3)监管情况汇总材料。
(4)构建涉水项目一张图。
(二)河道管理范围建设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技术支持
2.1协助采购单位对吴江区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建设违法案件查处现场勘查认定等技术工作,并依据相关规定,草拟勘查意见。
2.2跟踪案件整改进度及质量,形成案件查处至整改完成闭环监督,草拟整改完成情况。
(三)其他要求
成交单位不得参与吴江区河道管理范围建设相关防洪影响评价及涉河建设方案编报等工作,如发现一次,扣减事中事后监管全部服务费用;若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管理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二年或实际结算合同价满50万元人民币(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12月31日17:30(北京时间)。
2.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到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并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须知》PPT 。技术咨询人员:朱工,QQ号:578897795;李工,QQ:2273574492咨询电话:***
3.报名流程:
3.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3.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平台报名系统内投标单位的报名名称(CA用户名)与响应文件中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3.4.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只能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3.5.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系统操作咨询:朱工QQ:578897795。
(2)CA办理咨询电话:***
(3)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512-63982395、0512-63982393、0512-63982390
五、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月7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月7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开平路998号三楼)
七、中标服务费
1.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吴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1.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
1.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2.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地址:***
2.政府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