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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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3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频谱仪、分析仪等仪器仪表采购项目废标公告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频谱仪、分析仪等仪器仪表采购项目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标。现重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频谱仪、分析仪等仪器仪表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
频谱仪、分析仪等仪器仪表采购项目废标公告暨第二次招标公告
频谱仪、分析仪等仪器仪表采购项目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废标。现重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频谱仪、分析仪等仪器仪表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1-JL05-W1404
三、项目概况、最高限价及保证金、交货地点
(一)项目概况:
我单位拟采购一批维修仪器仪表(包括频谱仪(雷达)5台,示波器5台,频谱分析仪(通信)5台,手持式频谱分析仪2台,频谱分析仪2台,矢量网络分析仪5台,功率计3台,音频分析仪1台)。
(二)最高限价及保证金
序号 |
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
1 |
频谱仪、分析仪等仪器仪表采购 |
242 |
4 |
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三)交货地点:重庆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20年度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主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事业单位可出具其上级财务部门2018-2020年度财务结算证明材料,军队内部企业可提供报备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含)以来任意6个月纳税、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清晰反映缴纳时间、缴纳金额,如时间模糊不清、社保缴纳金额为0或空白均视为无效,未产生税额的月份可由税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五)对本项目负有保密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和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 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套。
1. 投标人开具的“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领取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并附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影印件);
2. “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标书费银行回执单;
4. 领取标书登记表。
(三)售价:300元/份(公对公转账,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对公账户支付请备注“频谱仪、分析仪等仪器仪表采购”,对公账户请咨询招标联系人***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以银行纸质回执单为准,银行纸质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未递交银行纸质投标保证金回执单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本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2年 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重庆市。
(三)递交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2年 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重庆市。
九、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和招标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