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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0118破1号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2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23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23
截止日期:2022.01.04
招标业主:四川省电力公司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次 *****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川****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小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晨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龙公司”或“债务人”)重整申请,并于****年*月*
 
招标公告正文

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2次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1日作出(2021)川0118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中小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龙公司”或“债务人”)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2月20日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牛建国为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晨龙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已具备启动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重整程序公平公正,重整结果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于2021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开招募了重整投资人,现将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同意扩大招募范围,现再次进行招募,并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7日,在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32734818741D,注册号为:510132000006942。

住所地:成都市新津区邓双镇兴化十路666号(四川新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毛灵,注册资金:13000万元(人民币)。

股东:四川晨龙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60.8869%,毛灵控股39.113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制品、包装制品、塑料原料;热力生产和供应;废旧纸张的回收与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经营状况及员工状况

晨龙公司于2019年9月全面停产,经管理人调查破产受理时在册员工只有1名(工伤)。

(三)所获资质及行政许可

晨龙公司目前获得了以下资质认证及行政许可(不完全统计):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编号为064-18-E-0256-R1-M的,认证范围为箱板纸的生产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动,证书到期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证书编号为064-18-Q-0255-R1-M,认证范围为箱板纸的生产所涉及的相关管理活动,证书到期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

3、《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510132734818741D004P,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弃、废水,有效日期为2022年8月27日至2027年8月26日;

4、《取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S1542270927151,取水地点为通济渠小礼拜渠,取水量为326万立方米/年,退水量为296万立方米/年,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3日;

5、《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JY35101320042157,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2024年6月3日;

6、四川省环保厅对晨龙公司年产30万吨再生高强瓦楞纸原纸的批文【注:因未在有效内完成开发建设,是否需要重新审批需投资人自行核定】;

7、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对晨龙公司自备电厂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批文。

二、债务人财产情况

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分别聘请了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存量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经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晨龙公司实物资产评估市场价值约为2.82亿元,清算价值约为1.65亿元。

三、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目前,管理人累计接受债权申报及补充申报327户,涉及申报金额约13.5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约为6.6亿元元,工程债权31万元,税收债权约254万元,普通债权6.87亿元。目前债权审查认定工作仍在进行,管理人将根据审查结果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债权金额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准。

此外,已在管理人处完成登记的职工债权共302户,涉及金额约1254万元。

管理人提示意向投资人,尚有债务人账面存在记录但未申报的债权,以及可能存在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考虑到《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引发的重整程序结束后债务增量因素。

 

四、重整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应具备与晨龙公司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晨龙公司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及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具备履行《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能力,报名时须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500万元;

(四)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应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

五、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报名书》一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简介;

3、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情况及企业近3年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公司现行章程(工商查档)复印件;

6、经办人或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7、具备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8、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9、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说明书参与重整投资人的评选,愿意成为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如需查阅、了解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财务审计、债权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或进行尽职调查的,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后,3日内向管理人提出尽调书面申请,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在管理人提供资料后7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同时投资人对尽调结果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三)提交《重整投资计划书》

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尽职调查结束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计划书》。《重整投资计划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和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监督期限以及履行重整计划的承诺书(主要是担保和保证)等其他内容。重整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四)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计划书》后,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针对其《重整投资计划书》进行实质性磋商,双方依据实质性磋商的结果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意向投资人多个的,管理人届时可邀请法院及债权人委员会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计划进行评选,按“价高者得”原则择优确定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对象,确定为签约对象后,应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交纳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五)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已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及债务人的实际情况于协议签订后10日内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建议稿)。意向投资人可以根据不同的投资方式制作不同的《重整计划草案》但版本以三套为限,管理人可根据投资人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邀请法院及债权人委员会召开听证会,经听证会论证确定初步方案或进行调整,在符合破产法规定的条件时,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六、保证金

(一)意向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并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001300000864007

开户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2、意向投资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计划书》,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或经评审未获得投资人资格的,500万元意向保证金由管理人无息退还,具体退还期限为:《不予确定投资人通知书》送达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则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1、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当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按协议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汇入上述管理人账户;或向管理人出具同等金额的金融保函;

2、如确定重整投资人后,重整投资人未按期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管理人将没收其之前所缴纳的500万元意向保证金,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3、履约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用作晨龙公司重整计划约定用途使用;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将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4、《重整计划草案》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投资人。

七、重要声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招募过程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约束性效力,对有关情况的描述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请特别留意本公告中管理人的提示条款;

3、晨龙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和审核确认的《重整计划草案》《评估报告》为准;

4、因晨龙公司停产已有两年,设备及配套设施存在缺乏维护而无法使用的情况,投资人应充分考虑有关资产的风险,自行勘察评估;投资人进入后,如需对有关建筑、设备、配套设施或者其他资产进行整改、维修更换,相应风险和费用由投资人另行承担;

5、因晨龙公司取得相关资质的时间较早,依照目前的政策无法确定其资质是否依然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对部分批复、资质的效力有所调整,对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招募公告并不能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7、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八、报名期限及联系方式

1、招募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下午17:00;

2、管理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递送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收件人:晨龙管理人 行兆祥 律师

电话:***

地址:***

热忱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前来接洽,参与晨龙公司重整投资。

 

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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