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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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29 |
招标业主: |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 -**吨叉车维保-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吨叉车维保 *. 项目编号:***Y-FW-GKXJ-**-**** *.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 交货/服务地点:叉车维保单位 *.供货范围:*)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技术参数 |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0吨叉车维保-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10吨叉车维保
2. 项目编号:401Y-FW-GKXJ-21-4603
3. 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4. 交货/服务地点:叉车维保单位
5.供货范围:1)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技术参数 |
生产厂家 |
1 |
10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柴油) |
CPD100CD-CB |
额定起重量10000kg、载荷中心距600mm、最大起升高度2200mm、最小转弯半径4000mm |
大连叉车有限公司 |
2)主要工作内容
对清单内相关设备:
(1)叉车整体维保:包括常规保养、更换车座、顶棚维修、更换叉车的四条轮胎等。
(2)完成刹车系统维修,消除刹车系统故障,包括更换总泵、分泵、油管、刹车油等内容。
(3)完成液压举升系统维修,消除液压举升系统故障,包括更换油缸、油泵、油管、液压油等内容。
5. 质量要求:详见相关技术要求
6. 最高限价:55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叉车维保单位在报名阶段针对以下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叉车维保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提供电子版营业执照。
2)叉车维保单位须具有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许可。
3)叉车维保单位相关人员须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叉车维保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叉车维保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6)叉车维保单位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叉车维保单位未被工商行征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叉车维保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
9)叉车维保单位未被中核集团及院暂停采购活动资格、纳入黑名单等。
2、其他要求:
报名供应商根据资格条件要求在报名阶段上传电子版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相关文件不齐全将影响报名审核。另外,报价文件请勿在报名阶段提供。
三、评审方法
1、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提前至维修地点对待维修设备进行评估,并在报价阶段提供相应的维修方案,如未进行现场评估或未提供维修方案,我方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报价时须按照设备清单提供详细报价,如未提供详细报价,我方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采购采取最低报价法,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四、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1年12月26日23时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10吨叉车维保》,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请参考相关技术要求。
2、线上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1年12月29日23时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
3、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
1)在线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文件加盖公章有效。
2)为满足项目档案管理要求,供应商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纸质版相关资料(包括报名阶段资料和报价阶段资料)邮寄给采购方,纸质版与电子版需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4、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
邮编:102413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