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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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28 |
招标代理: | 湖北开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枝江市 |
内 容: | ***问安镇袁码头村道路硬化项目 比价邀请公告 ************受***问安镇袁码头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问安镇袁码头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A*******号 *.项目名称:***问安镇袁码头村道路硬化项目 *.采 |
关键词: | 码头 道路 路 |
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道路硬化项目
比价邀请公告
湖北开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A2021037号
2.项目名称: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道路硬化项目
3.采购内容:二组高阳湾路、前湾路和桔园路道路硬化,长815m,宽3.5m,厚0.18m。(详见工程量清单)
4.采购预算:26.15671万元
5.工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技术负责人***
(5)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比价文件
1.发放时间: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止。
2.发放方式:网上下载
3.发放地点:本公告附件下载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30分。
2.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枝江市问安镇财政所四楼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比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比价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本项目将在枝江市问安镇财政所四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比价开始时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要求参加的,将提交比价小组按未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要求处理。
3、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开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湖 北 省 枝 江 市 政 府 采 购
比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道路硬化项目 项目编号:WA20210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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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开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项目比价文件
湖北开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道路硬化项目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你公司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编号:WA2021037号
二、项目名称: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道路硬化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二组高阳湾路、前湾路和桔园路道路硬化,长815m,宽3.5m,厚0.18m。(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商务要求:
1.工期:30日历天;
2.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工程安全要求:不能发生一起安全质量事故,如供应商不按安全生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违规进行生产作业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除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伍仟元整;
4、农民工工资:响应文件中必须承诺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5.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以上未付款项均不计利息);
6、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7、工程工期要求:30日历天。因甲方责任延误工程工期,工期可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天。
8、关于增减工程:经过招投标的工程,实行固定总价包干,原则上对工程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带来的风险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增加工程的,由业主提出,按枝府发【2016】6 号、枝府办发【2016】39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表、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方案。
四、采购预算:26.15671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技术负责人***
(5)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六、优惠政策:无。
七、获取比价文件和报名
1.发放时间: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17时00分止。
2.发放方式:网上下载。
3.发放地点: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乡镇板块
八、响应文件编制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比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比价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2.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3.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比价小组将拒绝其补充。
4.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提供,比价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报价一览表;
(2)法人(负责人***
(3)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
(4)项目负责人***
(5)项目技术负责人***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价格文件;
(8)技术文件;
(9)本比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5、响应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准涂改和行间插字,除签名外不得出现手写字体。所有文件应当以胶印的方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
6、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九、响应文件份数及封装
供应商需提交一份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并在包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项目名称。封包袋封口上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比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字样。
十、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时30分。
2.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枝江市问安镇财政所四楼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比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十一、评审方法
1.响应文件审查。采购人确定3人以上单数比价小组,比价小组根据本比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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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 格 性 检 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比价文件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
资质证书 |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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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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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①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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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拟派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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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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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且无不诚信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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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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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符 合 性 检 查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签署 |
按比价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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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资格 |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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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报价唯一;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报价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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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 |
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及采购要求”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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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质量、安全要求 |
满足本比价文件“三、采购内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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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提供则按废标处理。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声明函内容,以响应文件中小微声明函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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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满足比价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明显不符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要求,经多数评委判定为不可行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
说明:采购人应根据项目类别和实际情况可对上表中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进行修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技术、商务及服务不满足本比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评审后,满足本比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满足本比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达到3家以上,比价小组对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进行价格评议。
2.价格评议。比价小组根据本比价文件“六、优惠政策”相关规定,结合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评议,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进行价格排序,评审价不作为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应为供应商实际报价。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应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应由产品制造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推荐供应商。比价小组从满足本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
1.比价小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从比价小组推荐的候选供应商中,根据满足比价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应将成交结果在三峡枝江网或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网络媒体予以公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三、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十四: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供应商在报价明细表中不得单列代理服务费,但报价中应包含此项费用。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枝江市问安镇袁码头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开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组成(工程类)
目 录
(1)报价一览表;
(2)法人(负责人***
(3)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4)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技术负责人***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价格文件;
(9)技术文件;
(10)本邀请函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元) |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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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注: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供应商名称(签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授权书
( 采购人名称 ) :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供应商名称(签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全称)参加(标包名称)项目(标包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
5.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表
项目编号: (如有)
项目名称: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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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项目 数 |
主要项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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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我方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 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说明: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资格证书清晰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如有)
项目名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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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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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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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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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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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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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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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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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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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建或 已完 |
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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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后应附有关证明材料。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编号: (如有)
项目名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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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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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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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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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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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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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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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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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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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期 |
在建或 已完 |
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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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后应附有关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工程类项目)
(采购人名称)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 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为____ 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的 项目(项目编号:______)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