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12.20招标公告 > 华东疗养院快递服务议价公告

华东疗养院快递服务议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2.2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疗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1.12.20
截止日期:2021.12.29
招标业主:华东疗养院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序号 内 容 * 项目名称:*****快递服务议价文件 采购编号:****F**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采购内容:快递服务 服务期:*年 * 采购人:***** * 议价供应商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
关键词: 疗养院
 
招标公告正文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华东疗养院快递服务议价文件

采购编号:2022F71 

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采购内容:快递服务 

服务期:1年

2

采购人:华东疗养院

3

议价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备快递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14万元

供货周期及付款方式: 

5

接收议价资料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1日13:00

接收议价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13:30

截止期后的议价文件恕不接受。

议价资料:密封包装

议价方式:综合评分法

议价地点:物业保卫科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一、报价人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议价文件:

1.议价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并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议价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报价人应按议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议价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报价人的报价无效。

3.报价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报价,即表面承诺接受了本议价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三)议价文件的解释:

1.报价人如有需要对议价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

2.采购人将按对报价人针对议价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议价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议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华疗官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议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华疗官网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证明文件部分、响应部分、报价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共四部分组成(需装订成一册)。

1.证明文件部分:

1.1资格证明文件

(1) 报价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快递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函部分:

(1) 报价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承诺、声明和资料。

3.报价部分;

(1) 优惠报价;

(2) 明细报价表;

4.技术部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拟)

 (1)快递服务实施计划;

  1)人员配备表;(格式见附件)

  2)快递配送时间安排; 

 (2)公司管理制度; 

(3)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地域,服务效率、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处理办法、寄件派送制度、运输及派送的能力及安全保障制度与措施; 

 (4) 应急保障措施;

(5)类似项目业绩表;

(六)报价说明:本项目的报价为服务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一切费用的总和。

(七)响应文件的要求:

1.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 报价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4. 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5. 响应文件份数为一份,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 

6.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7. 报价费用自理。

(七)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议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议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响应文件未按议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5.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6. 响应文件中有议价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7. 恶意串通其他报价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8.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9. 响应文件未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10. 不同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1. 不同报价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12. 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

13. 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 不同报价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

15. 报价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6. 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 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18. 响应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19.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20. 报价报价超过议价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1. 经评标小组认定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22. 未通过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23. 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报价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的;

24. 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25.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议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议价、评审:

1. 由院评标小组成员组成。

2. 响应文件的评审依据:

2.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议价、评审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4.成交标准 

本项目比照综合评分法,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满足议价文件要求),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确定成交供应商:

1. 评标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响应文件,根据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采购项目的中止:

在竞争性议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中止采购: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成交无效的确认: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供应商的;

(3) 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3) 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 在议价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议价、不按照竞争性议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1

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30%×100。

0-30

 

 

2

技术支持

具有现代化网络规模优势,智能物流运行服务商,并拥有对全网络强有力管控的经营模式(天网+地网+信息网)

0-15

 

 

 

 

3

项目支持

1、能为客户提供配送端高质量物流服务。 

0-5

2、还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为行业客户提供贯穿采购、生产、流通、销售、售后的高效、稳定、敏捷的数字化、一体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助力客户产业链升级。

 

0-15

 

 

 

 

4

售后服务

1、需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产品,可以实现“今天收明天到”、“最快发货”、“365天全天候服务”。

 

0-10

2、提供多项增值服务,在行业内速度更快,便捷的支付结算方式。

0-5

3、异常件48小时内响应处理完毕。

0-5

 

5

投标文件的制作

根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情况;投标格式的符合性、各资料要件的齐全性情况;是否提供议价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方案,服务方案;内容表述是否简明扼要、有针对性;每有一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0-15

合计

100分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需求

1)需独立完成整个承运工作,必须做到门对门、点对点,中间无任何提货费、取货费、送货费、装卸费、货物保险费等,且按规定时效到货。

2)接招标方通知后当天及时上门取货发运,并携带提货委托书、开具投标中标单位的承运单。投标中标单位不得以货量过大过小或揽货车辆装载不了等任何理由延时或隔天发运,延期取货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延期取货两次的,支付500元违约金;延期取货三次的,有权解除合同或协议;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物流公司承运当批货物,同时终止并不予返还投标单位已交纳的货物保证金。

3)投标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将货物准时、安全地运送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如在运输途中发生特殊情况或故障时可能使货物逾期到达时,投标中标单位须及时电话或书面通知招标方协商解决。如未协商一致的,则投标中标单位按以下约定执行:

(a)承运的货品不能按时到达(当日发货,当日24时开始计算时效),延迟2天,投标中标单位按当批次托运货物运费的10%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

(b)延迟3-4天,投标中标单位按当批次托运货物运费的20%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

(c)延迟5-6天,投标中标单位按当批次托运货物运费的35%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协议并不予返还投标中标单位已交纳的货物保证金。

(d)如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足招标方客户索赔的金额的,投标中标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4)投标中标单位须确保货物不会发生灭失、短少(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途中的短少、招标方收货后发现的短少)、变质、污染、雨湿、损坏等情况,如承运服装货物时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投标中标单位需按招标方受损货物的货值(货值的计算标准为:当批受损货物的中标价或者招标方与客户约定的销售价为计算基数乘以受损托运货物的数量)向招标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条约定的赔偿金,投标中标单位须在(次月结账前)给予现金赔偿或同意招标方在应结账款中扣除。如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足招标方客户索赔的金额的,投标中标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5)投标单位应保证完全符合招标方所需求的要求并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在货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投标中标单位须谨慎驾驶,轻拿轻放,不得扔抛货物或私自拆改运输外包装,否则,货物损坏导致招标方客户拒收的,投标中标单位须向招标方支付货物赔偿费用。

在运输过程中因货物自身原因(如包装不符合规定、货物品质不符合规定等),而被执法机关查扣的,投标中标单位应及时向招标方汇报,并配合招标方处理后续一切相关事宜;如因投标中标单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违法驾驶等)导致货物被执法机关查扣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投标中标单位需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向招标方赔付违约金,造成延期交货的,投标中标单位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投标中标单位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招标方与收货人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投标中标单位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招标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投标中标单位按合同或协议向招标方承担赔付违约金。

6)货物箱体至目的地时如有破损、打包带脱落等异常情况的,投标中标单位送货人应与招标方收货人必须当面清点货物(货物明细见装箱清单),如有差异,则由招标方收货人在收货联上写明异常情况,投标中标单位按合同或协议向招标方赔付违约金。

7)如投标中标单位违反合同约定随意多收取运费的,有招标方客户投诉的,投标中标单位必须将多收的运费退回,并且每次须向招标方现金支付500元违约金。

8)投标中标单位在承运招标方货物时盗取招标方货物的,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投标中标单位同意按被盗货物的货值(货值的计算标准为:当批被盗货物的中标价或者招标方与客户约定的销售价为计算基数乘以当批次被盗托运货物的数量)向招标方进行赔偿,同时还需向招标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不予返还已交纳的货物保证金,招标方将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投标中标单位应当为招标方的货品进行投保,如投标中标单位不按本协议约定投保的,承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雨湿、损坏等情况,投标中标单位须按合同或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0)投标中标单位存在违约情形的,投标中标单位须按合同或协议之约定偿付招标方损失,若投标中标单位支付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款或当批货物运费不足以弥补招标方损失时,招标方有权直接从未付运费和投标中标单位已交纳的货物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11)投标中标单位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招标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技术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在未征得招标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中标单位不得将上述信息、商业资料透露给第三方。如投标中标单位违反本条所述的义务,投标中标单位须承担5万元违约金。

12)投标中标单位应当要求其员工在承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卸货、交货)中注意其言行举止、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避免因投标中标单位员工个人行为影响招标方在招标方客户中的满意度及评价。

二、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运费于次月进行对账,乙方凭有甲方员工签字的单次承运单与甲方每月进行对账,核准运费并扣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后,乙方于核对当月的15日前按实际应结运费金额,开好运输发票并提供给甲方,甲方于收到发票后25个自然日内结款。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