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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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1.11 |
招标代理: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发布日期:****年**月**日 **:**:** 原文链接地址 ********沟、东马沟(旭宁街以东)加宽加深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沟、东马沟(旭宁街以东)加宽加深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街 |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满城区北关沟、东马沟(旭宁街以东)加宽加深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满发改投资[2021]29 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对北关沟、东马沟(均为旭宁街以东部分)进行加深加宽改造,清除河道内影响行洪的障碍、按照规划河道纵断面调整河底纵坡、按照规划断面对河道进行扩挖;同时实施东马沟连接一亩泉河道过路位置管涵改造工程。河道拟采用钢筋混凝土明渠约 1.304km,两侧安装1.5 米高防护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北关沟和东马沟(旭宁街以东段)河道行洪排水断面进行挖深扩宽,调整河道纵坡,改建沿线建筑物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加宽加深改造、管涵改造、改建东马沟沿线跨河过路盖板等。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对北关沟、东马沟(均为旭宁街以东部分)进行加深加宽改造,清除河道内影响行洪的障碍、按照规划河道纵断面调整河底纵坡、按照规划断面对河道进行扩挖;同时实施东马沟连接一亩泉河道过路位置管涵改造工程。河道拟采用钢筋混凝土明渠约 1.304km,两侧安装1.5 米高防护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对北关沟和东马沟(旭宁街以东段)河道行洪排水断面进行挖深扩宽,调整河道纵坡,改建沿线建筑物等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加宽加深改造、管涵改造、改建东马沟沿线跨河过路盖板等工程施工、采购、移交等完成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勘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报告文件, 2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工期:计划工期 6 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有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1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施工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担任过一项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20 09:00 至 2021-12-24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1-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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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满城区振兴胡同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金马路建投十号院底商5-1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要立超 | 联系人*** | 王婷 |
电话:*** | 0312-7130083 | 电话:*** | 0312-2029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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