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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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各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宁东基地管委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因上次招标中标单位违约,我中心决定重新为五恒化学有限公司氨纶及生物可降解材料上游配套产业链一期项目、**神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智能化气化技术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提供水**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报批等服务工作,具体情 |
各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宁东基地管委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因上次招标中标单位违约,我中心决定重新为五恒化学有限公司氨纶及生物可降解材料上游配套产业链一期项目、宁夏神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智能化气化技术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报批等服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服务事项
为五恒化学有限公司氨纶及生物可降解材料上游配套产业链一期项目、宁夏神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绿色智能化气化技术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提供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及评审、报批等服务工作;
注:以上各项目需单独编制报告。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能力;
(二)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报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报价。
三、有关证明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见附件);
(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一周内查询结果为准);
(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六)分公司参与报价的,代表人须持有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七)法人(或负责人)委托他人报价的,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第一至五项资料每次报价均需提供;第六、七项资料首次报价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无需重复提供。
四、履约期限
1.相关报告待企业资料提供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审稿;
五、报价
报价不得超过国家及行业标准50%,没有收费标准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20万元,超过按作废处理。
六、评标办法
按“最低价中标法”确定实施单位,如遇最低报价相同情况,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中介服务机构。
七、有关要求
(一)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将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后用密封袋封装(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
(二)报价单须按照以下要求填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作废处理:
1.单项报价总和须与报价合计一致;
2.工期须符合甲方要求;
3.报价单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参与有效报价的中介机构少于三家的,按废标处理,我中心将择期另行组织报价;
(五)请各中介服务机构于2021年12月15日10:00-10:30前将报价单报送至至宁夏银川市国信公证处(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234号一楼大厅;联系人***
(六)政务服务中心和公证机构于2021年12月15日10:40开拆(因疫情影响,报价单位提交资料后即可离场,不再进行现场报价确认)。
八、服务机构确认
政务服务中心将按照《宁东基地管委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以低价中标法确认中介服务机构。
附件:
????????????????????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联系人***